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人民法庭的案件受理

  

  这些先进人民法庭以忠于法律、服务于人民为宗旨,强化公仆观念,把公正司法、热情服务始终作为一切司法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做到“法、理、情”的结合。因此,人民法庭较多的承继了中华民族固有的传统,体现了中华法系的某些优秀特质。[11]


  

  六、结语


  

  司法是法律与社会生活的纽带和中介环节,它连接着法律与社会生活中的个别性事件。从案件受理角度可知,人民法庭是与普通民众生活最为密切的司法机关,对于纠纷解决、秩序维持、社会稳定、公民权利保障具有重要作用。人民法庭的案件受理在受理时间、受理方式、受理类型、受理过程等方面有其特点。人民法庭通过案件受理而满足乡民法律需求、影响基层民众生活、体现国家权威。


  

  人民法庭案件受理方面的改革需要考虑乡村社会的特点,需要与其宗旨、功能相一致。我们应当重视人民法庭的作用,尊重民众需要,考虑社会特点,适应时代发展,发扬优秀传统,遵循审判规律,规范审判管理,完善审判制度,稳定法官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布局,加强基础建设,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民法庭。


【作者简介】
高其才,浙江慈溪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宇宁,北京人,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赵小蜂,山东青岛人,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释】2005年3月9日评选出“中国十佳人民法庭”:河北省泰皇岛市海港区长城大街法庭、北京市朝阳区双桥法庭、江苏省沛县大屯法庭、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田东法庭、山东省寿光市城郊法庭、广东省东莞市东城法庭、江西省信丰县大塘埠法庭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江宁法庭、浙江省诸暨市枫桥法庭、福建省大田县建设法庭。
需要指出的是,“先进”这一概念仍嫌模糊,其标准有待探讨。
“两便”原则,即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形式审判权的原则。
马锡五的审判经验概括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巡回办案,就地解决,注重调节。参见法制日报网(http://www.legaldaily.com.cn/gb/content/2002—06/28/content—19984.htm),2005年12月28日。也见后官寨人民法庭材料。
据统计,截至2005年4月,全国的人民法庭共有法官27942名,占全国法官总数的14.66%,人民法庭法官年人均结案70件。1999年至2004年,全国各人民法庭共依法审结一审案件12939822件,占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案件总数40.81%。在依法审结的近1300件一审案件中,民事案件12830113件,诉讼标的总金额2332.8亿元,刑事自诉案件99716件;依法执结案件2150432件,占全国基层法院执结案件总数的15.65%,执结标的金额约500亿元。《人民法庭6年审结案件近1300件》,新华社广州2005年4月8日中文电。信息来源于人民网http://legal.people.com.cn/GB/42735/3306427.html
本项下所列数据的原文为“结案”或可以确定为全部案件结案的“审结”则直接列出数据,若原文为“审执结”或除执行结案案件之外的案件的“审结”则标注于数据前,若原文为“执结”或“执行”则列于“执行结案”项下。其中“审结”指以审判结案,“执结”指有执行内容的案件以执行结案,“审执结”指有执行内容的案件审结并执结,无执行内容的案件审结。本项中凡是给出受理案件数与结案率的法庭,均将结案数算得后列于本项。
这里指审结案件数(审结数)与立案数的百分比。
这里指执行案件数(执行数)与执行案件立案数的百分比。
在32个先进人民法庭的材料中,有21个法庭有司法管辖区域面积的资料。人民法庭司法管辖区域面积最大的为法庭3(西藏双湖),面积120000平方公里;最小的为法庭9(安徽田东),面积仅为9平方公里。这21个有数据的法庭平均每个法庭司法管辖区域面积为6066.36平方公里(若除去法庭3(西藏双湖)则为369.68平方公里)。在21个法庭中,司法管辖区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下的最多,占23.8%;其次为司法管辖区域面积在100至200平方公里的,占14.3%。
除法庭(山东寿光)外,其余31个法庭的材料均有司法管辖区域人口数量这一数据。人口在31万人以上的有4个法庭,分别为法庭15(北京双桥)、23(河北长城大街)、25(广东东城)、27(上海陆家嘴)。司法管辖区域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有4个法庭。分别为法庭3(西藏双湖)、7(湖南临口)、29(宁夏河滨)、31(贵州养龙)。最多的法庭25(广东东城)为100万,最少的法庭3(西藏双湖)为1.1万,平均每个法庭司法区域的人口数量为19.6万人。在31个有此项数据的法庭中,以司法管辖区域人口6至10万的情况为最多,占31个法庭中的35.48%。
本表所采用的数据须为1年以上的数据。在计算年均值时,若材料明确指出数据起止年月,则精确换算为年,若称“某年以来”。则均以截至2004年计(含当年)。
张晋藩先生将中华法制文明的内涵概括为:引礼入法,礼法结合;以法治国,法为权衡;罪刑法定。援法断罪;家族本位。伦理入法;权法冲突,法吏互补;诸法并存。民刑有分;援法生例,以例辅法;无诉是求,调处息争;统一释法,律学兴起。参见张晋藩:《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10页。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