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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的案件受理

  

  当然,也有下降的,如法庭2(内蒙古那吉)2002年的受理案件数为1005件,而2003年仅为604件。不过,反映案件受理数量下降的材料较少。


  

  案件受理的数量增加与人民法庭所处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数量等有关。当然,也可能与法庭管辖区域的调整等因素有关。


  

  2.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基本为传统民事案件,主要涉及财产、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反映了法庭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特点。同时,某些新的类型案件的出现,反映了社会的某种变迁和发展。法庭29(宁夏河滨)的材料中明确指出,“面对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件类型日趋复杂的局面”。人民法庭受理案件以诉讼案件为主,也受理申请执行案件。


  

  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虽大多为细故小事,争诉标的不大,法律关系较为清楚,但矛盾容易激化极易产生隐患,社会影响较大,需要慎重对待、全面考虑,因此法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进行处理。人民法庭的案件受理中,法官的个人能力、素质更具有突出意义。如法庭20(新疆新湖)就有这样一例:


  

  例9:2000年春天,新湖农场建安公司因李某兄弟拒不搬迁而告到法庭,在审理中法官了解到,李某和他的兄长、妻子、儿子共住在60余平方米的房屋内,按现行拆迁地方法规,在公司付了2万元补偿后,就应判决被告搬迁,但李某一家情绪非常冲动。该案难道另有隐情?经承办法官深入了解后发现,李某在一家小厂上班,每月收入仅三百多元,其妻无业,儿子毕业后正待业,家庭经济相当困难,且李某之兄有精神病史,还要靠弟弟养活,而区区2万元的房价“涨”声一片中哪里买得起房!法官若按常规判下去是不错,但把李某一家推往何处?真情和责任感促使法官不轻易下判,而是几次做建安公司的工作,使建安公司破例给予李某一家安置,防止了社会消极因素的产生。


  

  3.在案件受理过程中,32个先进人民法庭体现了明显的人性化特点,法庭的法官坚持诚心、细心、耐心、公心,满怀热情、友情、亲情,关心当事人疾苦,体恤当事人困难,理解当事人心情,认真接待,全面解答,及时受理,将制度规定与个别关怀有机相结合,司法效率高,人情味浓厚,社会效果好。如法庭16(海南塔洋):


  

  例10:多年来,塔洋法庭不断拓宽审判领域,从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入手,本着当事人主义出发,坚持做到受理诉状的同时决定立案,所有的案件均是受理、立案的同时完成,对某些当事人起诉有困难的,或电话预约,或上门立案,对需要法律援助的,代为办理审批手续,从而使“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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