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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除中国城管,还城市一片蓝天

  

  而城管缘何要雇佣临时工,难道是在编人员不够吗?再者,城管的在编人员来自何处?是谁授权成立城管组织?其法律依据何在?城管执法惯用的暴力是情非得已还是有意为之,城管人员对维护城市形象到底起到了何种作用?社会矛盾的积聚是否也有城管暴力执法一份子?有人认为城管的存在是社会不和谐的醒目标志,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可以说,这些都是我们考量城管制度的应然问题,但却一时难以找到确切答案。城管雇佣临时工的根本理由在于,在编人员虽然人数足够,但是一些人只拿钱不办事,所以,具体办事人员不够,就只能对外招聘临时工以充实办事。而且,临时工工资远远低于在编人员,临时工与在编人员相比,拿的工资少,做的事情却一样多,那么为何不雇佣这些临时工呢?而且一出事就往临时工身上摊,这不两全其美吗?而城管组织的人员来自何处?是从哪个部门转来的,这些谁知晓呢?城管无缘无故在中国大地生根发芽,但是,却是个没娘的孤儿,这个孤儿生性乖戾,恶习甚多,在执法过程中粗暴不说,而且见小贩就打,见东西就拿就抢,可以说,在之前城管的执法过程中,这些都是其“光辉历史”。现今,在中国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城管执法在尺度上有向文明方向转化的趋势,但是,转化并不代表城管扭转了在民众心目中的恶劣形象。问起多数城市市民,你们如何看待城管,多数人的口气显然气不打一处来,城管就是那些粗暴执法,随意掀人摊贩,抢人东西,随便打人的一帮人,这样的代表政府行为,又如何塑造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呢?可以说,城管对政府形象的损害在加剧官民矛盾上有着难以抹杀的负面影响。摊贩外加普通民众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情导致民众普遍认为,城管即是中国城市的一大顽疾,我们应对其予以铲除,中国的城管是压在干群矛盾和官民矛盾集中爆发的导火线,城管的形象维护应由城市服务者代劳,而应对城管组织直接予以铲除。但是,对于铲除了城管组织,这些被铲除的人员如何安置,我在此想追问的是,这些城管人员原来来自何处?为什么他们在城管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粗暴执法,就是违法和侵犯人权,这需要力促设立城管这一组织的领导来回答?请问你设立城管这一组织的目的何在?是否城管在维和城市形象上作出了贡献?官民冲突的加剧是否城管人员也有一份子?城管人员为何总会粗暴执法,随意抢拿硬要呢?当要铲除城管时,这些被你以及你们吸纳进城管组织的人员又该如何分解和分流呢?


  

  我们也可以试想,如果中国城市缺少了城管,这个城市到底会如何?占道经营会无度?行人根本无法通行?还是城市形象逐步降低?这些问题都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但是,出现占道经营的解决之道在于政府必须为摊贩划出一些经营场地,而且这些经营场地需以满足摊贩经营所需,并不能将摊贩集中于某一固定场所,如果将摊贩又集中于某一场地,无异于政府又将流动摊贩规范化而且纳入到某一税收征缴系统中,根本难以引导摊贩妥善经营。在街道的某一场所,如果摊贩的买卖阻碍了交通,那么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疏导,让其另换经营场地,或是暂时收摊,等交通缓解后再行交易,这样的人性化管理摊贩才可能让城市更美。当然,有人会怀疑,交通部门让其另换场地摊贩就能遵从吗?让其收摊摊贩就能答应吗?这个问题我们不妨这样分析,摊贩经营多为社会底层人员,在生活所迫的情况下为了生计在闹市区摆摊经营,现在面对城管的来临可以说已经如临大敌,对于交管部门的良性温和建议当会听从,而交管部门让阻碍交通的摊贩搬离经营场地,多数摊贩在得知自身的经营行为影响到交通顺畅时,都会予以配合。而在城市的多数场所,摊贩的经营并不影响交通,在摊贩的经营行为结束后,城市的服务者应劝解摊贩清理场所垃圾,以便摊贩下次继续在此经营,这样,摊贩自身获得了经营场地,与城市服务者之间达成了默契,我们的城市还会有暴力执法吗?我们的城市还会有小贩面对城市服务者来临而奋力逃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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