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和私法是法律规范的基本划分,但是,在现代法社会中,又确实存在公、私权利互相渗透和互相作用这一法律事实,因而,相应地也就存在着一种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规范,或者用这些规范所构成的独立法域。将经济法归为私法,显然不恰当,因为从本质上讲,经济法的许多方面所体现的恰恰是对私权关系的适度干预;将经济法归于公法,似乎也值得商榷,因为,经济法所体现的公权对私权的干预,必须建立在公权对私权充分尊重的基础上,其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完全用于公法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也倾向于经济法应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不同于作为私法的民法所调整的完全体现“私法自治”的关系,也不同于作为公法的行政法调整的完全体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因此,将那些既有公益成分又具有私法成分的经济法绝对地划分为公法或私法范畴,都是不恰当的。那么,公、私法兼容的法域就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性了。把经济法归于公法和私法之间的一种法律部门,它最大的优点在于,它能够避免在“干预”与“自治”这两个目标中走向极端。
【作者简介】
李昌麒(1936—),男,重庆市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研究。
【参考文献】[1]李昌麒.经济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3]程信和.发展、公平、安全三位一体——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问题探析[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1999,(1):24—29。
[4]程信和,李挚萍.可持续发展——经济法的理念更新和制度创新[A].李昌麒.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59—65。
[5]张守文.略论经济法上的调制行为[J].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5)。
[6]单飞跃.略论经济法上的调制行为[J].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3—23,252—269。
[7]邱本.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8]王全兴.经济法基础理论与专题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9]史际春,邓锋.经济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10]何文龙.经济法理念简论[J].法商研究,1998,(3)。
[11]程宝山.经济法与民法的价值比较[A].李昌麒.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04—211。
[12]卢炯星.宏观经济法[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0.13—15。
[13]肖江平.中国经济法学史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231—232。
[14]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65。
[15]吕忠梅,刘大洪.经济法的法学与法经济学的分析[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250—289。
[16]周林彬.法律经济学论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5—85。
[17]陈乃新.经济法是增量利益生产和分配法——对经济法本质的另一种理解[J].法商研究,2000,(2)。
[18]陈乃新.论经济法之共同发展权绝对原则——兼论个人所有权绝对与国家行政权绝对的局限[A].李昌麒.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212—218。
[19]应飞虎.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论——一种经济法的认知模式[A].法苑精粹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经济学精粹(2002年卷)[C].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20]应飞虎.论信息失灵与经济法——基于信息视角对经济法功能的诠释[A].朱崇实.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热点问题探讨[C].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210。
[21]诗桐.论经济法的本质及根本价值[J].研究生法学,1997,(3)。
[22]孙晋.论经济 法基本性格的二重性[J].法商研究,2001,(1)。
[23]刘水林,李永宁.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法哲学及经济学考察[J].法律科学,2002,(2)。
[24]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25]王源扩.重构学科基础远离国家本位——评史际春、邓锋《经济法总论》[A].史际春,邓锋.经济法学评论(第二卷)[C].433—434。
[26]王全兴,管斌.社会中间层主题研究[A].漆多俊.经济法论丛第五卷[C].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42—109。
[27]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14。
[28]刘进.论中国经济法的本土资源[A].李昌麒.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395。
[29]郑少华.社会经济发散论[J].法商研究,2001,(4)。
[30]鲁篱.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D].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31]刘普生.论经济法的回应性[J].法商研究,1999,(2)。
[32]张旭娟,崔栓林.经济法的社会性新思考——利益群体视角中的分析[A].李昌麒.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306—318。
[33]雷兴虎,陈虹.社会团体的法律规制研究[J].法商研究,2002,(2)。
[34]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6。
[35]王艳林.中国经济法理论问题——探求经济走向成熟的思考与评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1。
[36]邱本.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展望[A].法苑精粹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经济法学精粹(2001年卷)[C].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37]肖江平.中国经济法学史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17,150—235,274—277。
[38]张守文.论经济法的现代性[J].中国法学,2001,(1)。
[39]孔德周.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系统科学应用初探[J].法商研究(中商政治学院学报),1999,(5)。
[40]周林军.物种进化与经济法——经济法的另一个人知角度[A].李昌麒.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319。
[41]管斌,汪敏,覃明娜,吴文芳.第十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综述[J].法商研究,2003,(1):134—135。
[42]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25—128。
[43]王涌.民法学不能不谈方法[OL].法律思想网。
[44]张守文,于雷.市场经济与新经济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45]陈云良.经济法应当有所作为——论经济法的任务[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1,(2)。
[46]单飞跃.经济法理论与范畴的解析[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47]吕忠梅,陈虹,彭晓辉.规范政府之法政府经济行为的法律规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48]史际春,陈岳琴.论市民社会和民商法到经济国家和经济法的时代跨越[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1,(5)。
[49]徐杰.经济法论丛第二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50]单飞跃.经济法理念与范畴的解析[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150。
[51]李昌麒.中国经济法治的反思与前瞻[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