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涉外经济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

  

  1992年至2001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处于攻坚的重要阶段,许多重要的法律和政策都在这一阶段形成和完善。中国的外贸外资法律不但对已经成熟的经验进行了总结,用以指导实践,而且还对后续的立法起到了夯实基础的作用。


  

  三、涉外经济法制建设进入全新阶段(2002年至今)


  

  2001年11月10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重大事件,对于新世纪的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和推进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广泛和深远的意义。中国的涉外经济法制建设由此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调整


  

  从1999年底开始,根据WTO统一实施、非歧视和公间透明的原则,中国即着手对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性措施进行集中清理。经过3年多的集中清理且实施立、改、废,截至2002年12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有关法律14件;国务院立、改、废行政法规共50件,停止执行有关文件34份;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立、改、废1000多件。地方上的立、改、废数量更大,达到19万多件,其中地方性法规1130件、规章4490件。


  

  为记合加入WTO所做的法律清理,不但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法律清理工作,而且是中国从国内立法为主向国内立法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重要转折。通过清理,中国全面履行了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的广泛承诺。


  

  1、《对外贸易法》的修改


  

  根据中国「入世」承诺,2004年4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此次修订,放宽了对外贸易经营许可,将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范围扩大到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将从事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世贸组织规则,对中国享受世贸组织成员权利的实施机制和程序作出新的规定,新增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外贸易调查和对外贸易救济等三章内容;根据对外贸易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变化,建立对外贸易预警应急机制,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增加了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的规定。经过修订,进一步丰富并完善了《对外贸易法》作为对外贸易领域基本法律的功能和定位,标志着中国外贸体制改革和外贸法制建设走向了成熟。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