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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箴文化论纲

  

  4.发展时期与基本特征。宋元明清是封建专制中央集权统治逐步强化的时期,约束官吏的各项制度愈益严格。在“伴君如伴虎”的特定时期,朝廷官吏为求生存与自救,多著有自警性质的官箴内容,使得官箴文化的发展带有官员自箴自省的时代特征。例如,宋朝李元弼的《作邑自箴》1卷[14](P·69-96);明朝徐榜《宦運日记》一卷[15](P·481);清朝陈弘谋《从政遗规》二卷[16](P·227);王凤生《宋州从政录》三卷等等[17](P·335),都充分地反映出这一时期官箴文化自箴自警的时代特征。当然也有特例,明朝嘉靖皇帝20年不视朝政,引起天下不满,海瑞曾备棺进殿死谏,轰动一时,但对君王也没有起到多大作用[18](P·635)。而多数官员则禁若蝉言,只求自保而不敢犯上进谏,这与唐朝相比出现了重大变化。关于官箴书的整理,《官箴书集成》一书收录了具有典型性的保留于现今的有101种[19](P·1)。其中武则天大周1种,宋代5种,元代2种,明代17种,清代73种,清代成为官箴文化发展的集大成时期,并影响到民国年间,当时也出现了三种官箴书籍。


  

  综观以往,中国官箴文化滥觞于西周,形成于战国秦,确立于汉唐,发展于宋元明清。官箴文化从箴谏君王到箴示群臣、君臣互箴,直至群臣自箴,形成了几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的演化规律。其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脉络清晰,连绵不绝,实为中国乃至世界思想文化史所仅见。这种为中华民族所独创的官属文化,以及所呈现的蔚然壮观的历史景像,足以令国人为之自豪,值得后人认真总结与借鉴。


  

  四、官箴文化的体系


  

  中国古代官箴文化具有广博的思想意蕴和深刻的思想内容,为传统社会的防腐倡廉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构建了完整的体系,即是为政之道,为政之德,为政之术的三者有机结合。


  

  1.为政之道方面的内容。为政之道是官箴文化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准则,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大致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以“公”御私。“公”是为政之道的重要构成,指的是为国以“公”、为政以“公”,以“公”御私方能秉公处理政务。这是为政者必须具备的思想与准则。《礼记·礼运篇》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20](P·1414)即把“为公”视为大道的内容与指导,强调其对为政的重要作用。此外,战国后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也指出:“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又说:“人臣有私心,有公义。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为此,“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21](P·93)即认为“为公”是建设清明吏治的关键与首要原则,惟有遵行“为公”的道义与原则,才能实现“富国强兵”的政治目标。


  

  (2)以“忠”御奸。“忠”同样是为政之道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准则,其强调的是尽忠于国家,尽忠于民族,绝不变节。与奸势不两立,成为御奸的重要思想武器。若君王顺乎民心,代表国家,忠君就体现为忠于国家。反之,昏君残民误国,就应起而率民反抗,绝不能实行“愚忠”。孟子曾对齐宣王解释“汤放桀,武王伐纣”的天然合理性。即所谓:“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22](P·86)在孟子看来,忠于国家与民族是绝对的,忠君则是相对的。倘若独夫民贼执掌国柄,败坏国政,摧残民众,对他的放遂与征伐是救民于水火,是忠于国家与民族的具体表现。大周天子武则天在《臣轨》中做了进一步阐释:即所谓:“夫事君者,以忠正为基。忠正者,以慈惠为本。故为臣不能慈惠于百姓,而曰忠正于其君者,斯非至忠正者也。”下注云:“至忠之臣,则先慈惠百姓,而后忠正于其君也。”[23](P·7)很显然,在惠民与忠君的取舍上,武则天更倾向于惠民的重要性。凡忠君者必先惠民,惠民才能获得民心,而民心的向背又往往决定国家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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