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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权利哲学困境下的网游乌托邦

  

  高举华丽的英雄主义大旗的国产大型网游无不盛行着“打”、“斗”、“杀”、“射”、“强”、“偷”等触目惊心的风格。这些“暴力”行为可以不受现实法律的规制,因为被打者、被杀者是虚拟人物。英雄侠客的传奇故事可以为这种行为的合理性找到托词。玩家们沉溺于无休止的征战与厮杀之中,并误将其获得的胜利作为精神满足的源泉。游戏的群体特征更促进了无意识暴力行为的蔓延。古斯塔夫·勒庞曾在《乌合之众》中将群体的行为描述为:易冲动、急躁,情绪夸张、简单。[4]网游是若干群体的汇聚之地,暴力行为借助网游的力量不断地被复制和扩充,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将被无数次不加选择地模仿、传染、蔓延,人类21世纪的网络世界被带入网络暴力时代。此时,交战、搏斗将成为一大部分人群的生活必需,这种暴力趋向甚至直接延伸至现实生活,成为真实的惨剧。


  

  (二)迷失的正义


  

  在群体暴力盛行的网游中显然毫无“公平”、“正义”等法律价值的立足之地。游戏者行为的动力完全凭借其自然的本能来实现。“正义”不是人类的本能,是人跟随其理性与道德形成于现实社会中的理想愿望。网游完全颠覆了现实世界中人所已经形成的正义或不正义的观念。“正义”在网游世界中是模糊不清的,而利益、欲望却是网游中的常态。我们可以不恰当地将它比喻为霍布斯笔下脱离政治、国家的“自然状态”。没有国家与军队,没有监狱与法庭,“互相抢劫都是一种正当职业,绝没有当成是违反自然法的,以致抢得赃物愈多的人就愈光荣。”[5]不正义的行为基本不会引起人的反感和厌恶。“如果社会上一部分人的非正义行为没有受到有效的制止或制裁,其他本来具有正义愿望的人就会在不同程度上效仿这种行为。”[6]在著名的休闲游戏《开心农场》之中,偷窃虚拟农产品成为全民皆悉且共奋的“事业”。失去财产的游戏者只顾懊恼技术的贫乏与运气的匮乏,从未试图借助权威的力量弥补自己的损失,报复、复仇让暴力在恶性循环之中继续延续。此时的所谓正义即沦为了《理想国》中色拉叙马霍斯所描述的“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在网络游戏中,这种利益会促使玩家使用极端特殊的手段。网络游戏外挂就是这样一个例子:此种手段大大缩短了游戏的生命周期,能在短时间内获得更多利益。它无异于现实世界中赤裸裸的巧取豪夺,猖獗的“无网游不外挂”的境界使一些著名网游商也因之濒临倒闭。近年来,外挂行为被现实法律规制,游戏外挂的情形才得以有所缓解。


  

  三、网络游戏对传统法律理论和制度的解构


  

  网络游戏的价值呈现了当代部分社会生活的面相,其游戏规则具有叛逆、抗拒、颠覆、解构传统法律规则的趋势,具有平面性、碎片性等特征,因此,网游式的生活也被人理解为一种后现代生活方式。网游规则在模拟现实法律规则的同时,又在解构与颠覆既存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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