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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袁世凯政府的新闻法制

  
  袁世凯政府新闻法制的历史影响


  

  深谙“暗中为舆论之主,而表面自居舆论之仆”策略的袁世凯窃据大总统职位后,极力伪装赞成民主共和,而实际上它代表的是大地主、大买办资产阶级的利益。综观其主政时期出台的新闻法制,不难发现,真实情况均是名为共和,实为专制;名为自由,实为限制,名为民意,实为自语。这些新闻法制在当时乃至对其继任者、蒋介石政权,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同时也为中国法制现代化提供了另类借鉴。
  
  为制造“癸丑报灾”提供了所谓的法律依据。袁世凯政府在新闻出版方面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发布了诸多的命令、通告和训令,使有关部门在形式上有了执法依据,但就其主观来看并无法治理念可言,新闻立法无非是袁世凯箝制舆论、维护独裁统治的工具而已。1912年4月到1916年6月袁世凯当权期间,“全国报纸至少有71家被封,49家被传讯,9家被反动军警捣毁;新闻记者至少有24人被杀,60人被捕入狱。从1913年‘癸丑报灾'',到1916年袁世凯为推行帝制而实行的对舆论的残酷压制,全国报纸总数始终维持在130-150家左右”。[8]新闻事业持续低潮的事实表明,袁世凯政府对报纸报人的摧残和迫害,比封建王朝清朝还要严重。鉴于袁世凯政府箝制新闻事业的发展,各报都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做好新闻报道上,因此在政论报刊遭到重创的同时,新闻报道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这是袁世凯判。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的新闻立法继受了晚清以来的新闻立法成果,使刚刚开启的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得以延续。从这一角度来说,我们无可抹杀它的历史价值。但从其实施效果来看,袁世凯政府的新闻立法使当时全国新闻事业处于白色恐怖之中,表明袁世凯政府只是在民主共和潮流下做出建设法律制度的样子,其骨子中的专制思想依旧占据着他的全部大脑。这就启示我们,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实现关键是人的现代化,培养人们的法治信仰与立法一样不可或缺。政府新闻立法对全国新闻事业的另一影响。
  
  为北洋军阀政府及蒋介石政权所直接继受。为了缓和国内矛盾,稳固统治,在袁世凯病逝后继任的北洋军阀统治者,不得不宣布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恢复国会,废止或者修改袁世凯政府颁布的《报纸条例》等一些法律法规,解除一些新闻禁令。由于晚清以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没有改变,袁世凯政府及其继任者的统治基础没有改变,因此袁世凯的继任者在设法保留沿用《出版法》、《戒严法》、《治安警察条例》、《预戒条例》、《陆军刑事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创制《报纸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完善和强化袁世凯政府时期初步建立的新闻法律制度。它们的经验和教训,直接为1927年成立的蒋介石政权提供了立法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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