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权分析视野下的宪政之路
童之伟法权思想研究
杨雁飞
【摘要】法权分析方法是童之伟教授立足于中国实际探索中国基础法学新路径的理论成果,是对我国法学方法论的重大创新。童教授按照法权分析的思路对宪法学新体系、宪政基本要素、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党政关系改革和
宪法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法权分析法学虽然在当下响应者不多,但基于其对现象世界的解释力、理论体系的自洽性、知识生产的自主性、理论适用的本土性和哲学承诺的坚定性,其在将来完全可以取代阶级分析法学而成为占主流地位的法学流派。
【关键词】童之伟;法权;宪政;流派
【全文】
童之伟教授是我国当代屈指可数的极具“不屈不挠的抗争意识、浓重的反权威心态和强烈的批判精神”[1]的法学家之一。童教授不唯书、不唯上、不唯权威、不唯传统,只唯事实和真理,其宪政思想独具匠心,体系宏大,自成一家,可以说是我国基础法学花苑中的一朵奇葩。作为中国当代法律思想特别是哲理法学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童教授的宪政思想也是深受马克思哲学[2]的影响并“以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为主体,在文化意义上继承了中国古代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的基本风格”,[3]其宪政理论表现出“抽象程度高,哲理性和思辨色彩较浓,理性化、系统化和本质主义倾向明显”[4]的特点。
到目前为止,综合童之伟教授的各种学术成果,他对中国法学最大的贡献就是在坚持法学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前提下系统提出并论证了法权分析方法,并巧妙运用法权分析的思路分析和解决我国宪政建设道路上的各种现实问题和理论分歧。法权或法权分析方法是真正理解童教授宪政思想的一把钥匙,只有掌握了法权分析方法的精髓,其论及的很多看似艰深晦涩的理论难题才会迎刃而解。本文尝试对童教授的法权思想及其宪法学应用进行系统化研究,进而对法权分析法学的现状作出评估,并对其发展前景做出大胆预测。
一、法学方法论的创新:法权分析方法
周旺生教授认为:“独立而完整的法理学学科,主要应当由内容性要素、方法性要素和渊源性要素所构成。”[5]童之伟教授也指出:“一个像宪法学这样的基础学科,能否找到自己独到的学科专门分析方法,不仅是这一学科能否独立于学科之林的问题,也是能否科学地解释世界和帮助人们改造世界的问题。”[6]因此,童教授历来重视对法学方法论的研究,他本着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精神探索出一个系统解释全部法现象的法学学科专门分析方法--法权分析方法。法权分析方法是童教授在对中国的哲理法学、应用法学和混合法学进行整体评估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实际探索中国基础法学新路径的理论成果;“是能够将马克思哲学与法律现实连接起来的中介和桥梁”;[7]更是在对我国传统法学[8]的阶级分析方法进行批判和继承的过程中在法学方法论上的革命性变革。总结起来,法权分析方法有以下内涵:
1、法权概念的重新证成。童教授赋予已被学界弃用的“资产阶级法权”中的“法权”一词以新的内涵,认为“法权是从法学角度认知的,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全部利益,它以所有权归属已定之全部财产为物质内容,表现为各种形式的法律权利和权力”,[9]“社会成员权利与国家权力是其两个基本构成方面”。[10]法权即权利-权力统一体是包括宪法学在内的全部法学理论的核心范畴,应成为法学的独立分析单元。童教授不仅提出了以法权为中心系统解释法现像的构想,成功地对在法学界流行一个多世纪的权利本位说进行了批判,还具体运用法权分析方法对法律关系进行了内容重构和概念重整,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基础法学完整统一的范畴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