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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目的在于检测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和执行性,并且通过这一环节,发现存在的问题,从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这就像杀毒软件一样,要常常更新病毒库,更新杀毒的程序。
首先,表格要反映所需要控制的法律风险以及引起该法律风险的行为。 其次,企业对这个法律风险的态度是什么?是放任?避免?转移?还是限制损失的程度?因为,不同的态度,就需要不同的检测标准。在这里,企业的态度是避免该项法律风险,那么只要后面继续发生该项法律风险,那么就可以认定该项措施是失败的。认定失败的事件,就是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大家在选择关键事件时,一定要选取客观且容易记录的事件。如果你选取了一项大家都很难发现,而且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记录制度,那么在评分时,就很容易遗漏了。 第三,防范的措施的类型不同,检测该措施质量的标准也不同。在这里,企业所采取的措施是制度流程。那么检测的标准就是该制度流程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果采取的措施是资源配置类措施,那么检测的标准则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充足? 第四,该项措施是否按时按成?如果没有,那就要扣分。 第五,在这里,采取该措施后,仍然出现该风险事故,那么还要看看采取措施前后出事的数量对比,如果数量有所减少,那么这项防控措施仍然是有部分效果的。 最后,根据上述的标准对各部门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效果进行评分,既可用作部门绩效的评分依据,又可以从中发现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中的漏洞,继而完善该机制。 好吧,由于时间关系,关于文书的读解,就到此为止。 王思鲁:其实,大家看到这些模板的时候,可能会觉得很陌生。没关系,因为这是全新的东西。我在这里给大家做一个总结,其实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并不困难,主要有三个关键点。第一,你有没有可复制性的模板。模板是我们律师的核心竞争力,模板在手,市场无忧。第二,你是否能读解这些模板。也就是说,当模板在手时,你能不能重构制作该模板的流程和细节。如果不能做到这点,那说明你们的团队还没有掌握法律风险管理的技术。第三,是否形成一支专业律师团队。专业律师在一开始可以对法律风险管理的流程一窍不通,但可以在流程工程师的指导下,完成各自领域的法律工作。 法律风险管理市场是一个炙手可热的大蛋糕,我们的模板在体系内是可以同享的,我希望有更多的同事参与到法律风险管理中来,共同开创未来。(《律师介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最便捷的路径及相关文书读解》完 (茶歇时间) 张立夫律师(主持人):现在开始我们下半场的讲座。上半场王律师是主角,深度给我们展示了其八年的法律风险管理实战秘笈。接下来,我们特别邀请沈阳盈科私募股权与投融资部主任高大石律师与大家探讨其在北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经验。高律师很早就涉足这个领域,并且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下面我先对高律师做一个简短的介绍。 高大石律师是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私募股权与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辽宁大学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香港长江商学院EMBA硕士研究生,现担任辽宁省区域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沈阳市皇姑区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辽宁电视台多个栏目法律顾问,2007年入选百名军旅企业家头衔,2008年被评为首届十佳律师,2009年入选中国百位精明证券律师。主要侧重领域包括国资管理及法律风险管理等。 高律师多个案例均收录于律师30年纪念云集,并长期担任沈阳市政府法制办,沈阳市国资委法律顾问团成员律师。现在有请高律师给大家做关于具有北方特点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演讲。 高大石律师:大家好,其实王思鲁律师是我非常崇拜的一位老师,我之所以能够走入法律风险管理这个高端领域,也是受到王律师的启发。王律师是我国政府法律风险管理的创始人。所以今天非常高兴能和王律师同台共唱一曲“南北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首先,简单做一个自我介绍。我叫高大石,不高不大,但是很实在。原来是当兵的,读的是军校,学的是外语,做的是情报工作,后来在沈阳军区司令部担任法律顾问。 我一直都很喜欢律师这个行业,也很敬佩走入律师行业的人。在部队做了几年律师后,我感觉一个真正律师应该走出编制。因为业务上的编制,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律师的发展,而且在部队中法律部门不是权力部门,所以我便出来做专职律师。 今天,王律师和吴律师都很深入地讲解了目前我国律师行业最高端的业务之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其实,法律风险防范对大家一点都不陌生,我们律师每天的工作都是为客户防范法律风险,包括一个法律咨询、一个简单的合同审查和诉讼的参与。最近最高院发布了《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都要求拆迁之前和做出重大决策之前,做一个详尽的风险评估。风险有很多种,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但是,所有的这些风险最终归结到就是法律风险,就会落实到一个责任。企业也是一个人,他是法律上的人,承担的责任更大。我们律师职业也是一样,对客户和律师律师所也承担一些责任。所以,做每一件事情都会有风险。也就是说,这个风险评估的概念已经是深入人心的。刚才王律师和吴律师所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层面考虑法律风险管理,是他们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多年来的经验之谈,都是值得大家借鉴的。 至于南北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之间的差异,还是存在的。我觉得不是技术层面上的差异,而是市场上的差异。从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后,我就开始高度关注法律风险管理这个领域,包括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后续的一系列动作。可以说,现在央企基本上都完成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而且这个管理体系每年都要维护,每年都要有考核。反而,我们的省一级和市一级还没有启动这项工作,有很多原因。 就像王律师所讲,中国的市场很多时候都是至上而下的,是由政策推动的。作为律师,不管我们怎么呼吁,都不能起关键作用。只要政府不强制性要求国企去做,国企都会有一种惰性,法律风险管理的进程也会相对缓慢些。事实上,在辽宁还有几家企业还在做法律风险管理,每年都会立一个项目,主要包括前期调研、活动框架的设计和实务上的一些经验探讨,包括现在即将给大唐国际做的法律风险管理项目的建设。 法律风险管理一定要和企业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企业必须要什么?一是钱,怎么挣钱,怎么管钱,怎么花钱。二是管理。刚才王律师说要把法律当做一种管理资源,服务于企业。那么,我们就应该把法律风险管理的和企业的内部管理结合,才能实现风险防范与企业发展相结合。我们通过一个数据库可以看出这个企业存在3000或4000个法律风险点,然后通过一个软件测试出各种风险的程度,划分风险等级。对重大风险重点防控,哪些风险可以转移,哪些风险必须规避,哪些风险可以承受,都应一目了然。目前,企业在财务管理上做得相对比较好,管得比较严,这些管理都是与企业内部规范联系在一起的。同样,法律风险的防范也必须与企业管理结合。 法律风险管理一开始是由管理咨询公司做的,他们把法律、管理和税务结合在一起,就成了他们的产品。事实上,他们的法律风险管理做得并不好,只是他们比我们律师更敏锐地看到了这个市场。很多律师都是按部就班地做传统业务,不注重市场开拓,没有办法抓住市场新的热点。如果我们能打破传统思维的禁锢,把眼光放远一点,我们看到的是一片大好的市场。这些新的市场,只要你进去比别人早,你就能占山为王。外国的律师事务所长期处于一个完全市场化的环境中,他们对市场也是很敏感的。路伟律师事务所很早地看中了我国的法律风险管理市场,但正如王律师他所说,他们不了解中国的现实中的法,没办法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前段时间沈阳的一家民营企业,专门找了一家英国的公司来为它做调查,花了50万。这家英国公司说有成熟模板,但是与他们的律师交谈后,就知道他对中国企业不了解。这给了我们什么样的启发呢?那就是,我们本土的律师可以比国外律师、管理咨询公司做得更好。只要我们发现市场,我们就能占领市场。因此,我们律师必须研究政策动态,时刻关注市场热点。就像王律师所说,要看《人民日报》头版,要看央视新闻。沈阳的律师看辽宁日报和沈阳日报就行了。这些报纸每天都向我们提供了很多信息,可以教会我们去怎么看市场,怎么去找市场,怎么去找客户,怎么找业务。 另外,我们可以与同行交流,特别是北京律师、上海律师、广东律师,学会他们在先进的思维模式,了解他们最新的动态。我们可以借鉴他们成熟的产品,以此开拓我们的市场。因为,很多管理模式都是可以借鉴的,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包括现在各个部门的设计,都是依据市场,依据客户的需求来设置的。现在做的私募基金,沈阳律师界做的比较少,但是私募基金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市场了,但是沈阳现在还没把这领域的业务成熟地开发起来。前一段是时间,沈阳市政府鼓励私募股权基金的建设,但是实际上的操作还不够成熟,所以现在沈阳很多有钱人跑到外面去投资。到今天为止,我们沈阳的金融市场还没有完全盘活,这与我们的法律服务不够成熟也有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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