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告侵害了某种民事权益。此即民事诉状中的事实,也即三段论中的小前提。
3.所以,被告要负某种民事责任。此即民事诉状中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即三段论的结论。
以上第一项是大前提,是原告引用的有关法律规定,就该法律规定是否能够适用于该案件,是庭审的辩论阶段要解决的问题之一。第二项是小前提,是原告诉称被告侵害其民事权利的事实,当事人如果对事实有争议在庭审调查阶段解决。第三项是结论,是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如有争议在庭审辩论阶段解决。所以,民事诉状体现的是原告创立的严格逻辑推理过程,原告把有关法律规定和有关事实作为两个前提判断,从而推导出被告责任的判断;原告把法律规定、事实和诉讼请求作为三段论的三个判断,依照一定的顺序排列,把他创立的三段论演化成民事诉状。可见,民事诉状的格式是适应于司法实践的需要的,是完全符合三段论的内在要求的。
二、被告对原告民事诉状的肯定或否定,原告与被告的对抗
被告对原告在民事诉状中诉称的法律规定、事实和诉讼请求可能认可,对原告创立的三段论的认可。被告也可能对其否认和驳斥,被告可能否认他没有原告诉称的有关行为,以次证明依照有关规定他不应负法律责任;或者他否认原告所适用的法律规定,证明即使他有有关行为,也不应负法律责任;或者被告对原告诉称的事实和法律规定都予以驳斥,以证明他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可能驳斥原告的推理过程,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成立。民事诉状体现的是原告确认被告民事责任的逻辑推理过程,对于被告来说,民事答辩状体现的是对原告逻辑推理过程的肯定或者否定,当事人围绕民事诉状的推理的成立与否进行诉讼活动。
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对抗活动一般应在庭审中展开,即当事人对民事诉状的逻辑推理的肯定和否定的行为应在庭审中进行。1、在庭审中,首先由原告宣读民事诉状,由被告宣读民事答辩状,这个阶段表明的是原告确立三段论的过程,确立被告的民事责任,也表明了被告对原告三段论的肯定或否定。如被告对原告的民事诉状没有异议,就肯定了原告的三段论,认可了原告诉称的事实、理由和民事责任,那么就没有必要再进入庭审调查和辩论阶段了;如被告对民事诉状予以了否定,对原告诉称的事实、法律规定或责任的承担有异议,那么就应该进入调查阶段和辩论阶段,以最终确定被告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2、当事人在庭审中的对抗活动分为调查阶段和辩论阶段。调查阶段的目的是要调查有关事实和被告是否有民事权益的行为,是否存在有关事实要用证据来证明,举证责任由法律来规定。调查阶段的作用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即三段论的小前提的问题。调查阶段是庭审的重要阶段,是法律适用和责任承担的基础,在调查阶段查明了被告是否有侵害行为,才谈得到法律适用和责任承担的问题。3、辩论阶段是在调查阶段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查阶段已经查明了一些事实,在此基础上就法律适用和当事人的责任问题进行辩论。在辩论阶段,首先解决的是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依据已查明的事实而查找法律规定,并将其作为三段论的大前提;然后在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即在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基础上进行推导,以明确被告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和应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辩论阶段解决的是大前提,和在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基础上进行推导,进而确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