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政府以及银行轻易获得大量的新印货币的所有权和支配权,政府以及银行的机构可能趁机腐败,随意增加工资和福利,豪华奢侈办公,挥霍浪费,贪污受贿,等等。
第三,政府及银行不是万能的。
即使政府及银行愿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愿意将增印纸币的利润全部用于公共事业,而不用于为自己服务,愿意让每个国民公平分享增印纸币的好处,但在实际上也是做不到的,因为政府以及银行不是万能的,政府及银行决策的公正性、科学性、有效性不可能超过每个国民的自我决策。所以,增印纸币归政府以及银行所有,必然导致一部分国民收益,另一部分甚至大部分国民承受通胀痛苦的结果。
三、增印纸币应当归国民所有
增印纸币应当归全体国民所有,因为:合理的货币增量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而经济的发展是全体国民共同努力(工作或者消费)的结果;不合理的货币增量会造成恶性通货膨胀,其痛苦将由全体国民共同承担。
更重要的是,国民是主权者,是国家的主人,是终极大老板。在增量纸币产生过程中,印刷厂受银行委托印刷纸币,银行受政府委托测算和设计纸币,政府受国民委托授权并规制银行印制纸币。银行之所以有权要求印刷厂将增印纸币交给银行,是因为银行是雇主,印刷厂是被雇佣者;政府之所以有权要求银行将增印纸币交给政府,是因为政府是雇主,银行是被雇佣者;国民之所以有权要求政府将增印纸币交给国民,是因为国民是雇主,政府是被雇佣者。换言之,如果政府可以拒绝将增印纸币交给国民,那么,银行就有权拒绝将增印纸币交给政府,印刷厂也就有权拒绝将增印纸币交给银行。既然政府和银行不允许印刷厂将增印纸币据为己有,国民为什么要允许政府及其银行将新增纸币据为己有?
四、增印纸币如何分配给全体国民
增印货币既然归全体国民所有,就应当将它们分配给全体国民。如果不分给国民,国民的所有权就会落空,就仍然要承受通货膨胀的苦果。分配方法不外乎免税法,配授法,平分法,借贷法,等等。
(一)免税法。
当政府增量发行一定数量的新纸币时,就应当免除当年同等数额的税收。这种方法比政府独占增印纸币公平得多。但是,对于本来就不纳税的人来说,却很不公平。因为,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增加,不纳税的人也做出了重要贡献,免税法不能让不纳税的人受益,所以不公平。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