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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印纸币归谁所有?

  
  其实,这实际价值仅仅相当于一根木料的1000万元增印纸币,之所以抵得上一栋楼房的价值,是因为社会财富增加了,更是因为这四户人家承认它具有通货价值,如果没有财富的增加,如果四户人家有一户不认账,这1000万元增印纸币就是废纸一堆。可见,这1000万元增印纸币是四户人家共同创造的,应当成为四户人家的共同财产,应当由这四户人家平分。
  
  综上,增印货币的所有权问题,是应当讨论的。人类使用货币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使用纸币的历史少说也有几百年了,然而增印纸币的所有权问题,至今在理论上和法律上都是空白,这是经济学家的耻辱,是法学家的耻辱,是立法机关的耻辱,是全人类的耻辱。这也是刘大生的耻辱,因为刘大生研究法律已经有32年历史了。
  
  二、增印货币不应当归政府及银行所有
  
  为什么增印纸币不应归政府以及银行所有?这是因为:
  
  第一,政府以及银行投入很少。
  
  社会财富越来越多,货币需求越来越大,金矿银矿越来越少,人类不可能永远使用金银作为货币的基本材料。所以,二战以来,世界各国使用的货币都是纯粹的纸币,都不是“袁大头”,都不是“日升昌”。所谓GOLD CERTIFICATES(金票),所谓SILVER CERTIFICATES(银票),所谓金本位(釖肋与黄金同值),等等,早已一去不复返了。政府以及银行,印制纸币的成本非常之低,据百度百科介绍,“美国印制一张1美元钞票的材料费和人工费只需0.03美元。”[3]笔者推测,一张100美元钞票的成本恐怕也就5分钱,因为一张100元美元纸币的重量和两张1美元纸币的重量差不多,工序是两张1美元之工序的一半。5分钱的成本,100元的价值,这样的“超超额”利润归政府以及银行所有,显然是不合理的。
  
  第二,政府、银行也是利益主体。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它将获得的‘超超额’利润用于人民的福利,那么增印纸币的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也是完全可行的。”笔者以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仅仅是一个理想,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如果各国政府真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它们早就会将增印纸币之所有权问题提交人民讨论了。各国政府迟迟不将这个问题提交国民讨论,长期对人民打马虎眼,长期使用“发行”、“放松银根”、“量化宽松”、“印钞税”、“投放”、“注资”、“透支”等等模糊词汇掩盖增印纸币的所有权问题,说明它们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及其银行,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它们不可能没有自己的独立的利益,不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为自己服务,所以,增印纸币的所有权归属政府以及银行,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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