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轮番坐庄给出高分
实践中,地方行业协会的理事或常务理事,通常又是某些行业供应商的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管理人员,大家彼此都非常熟悉,而且经常担任本地区同一行业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相互之间都会有不同程度的照应。而为了防止评审专家与供应商之间建立长期的“友好关系”,依照行政规章的要求,评审专家原则上在一年之内不得连续三次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虽然有这样的具体规定,但本地区行业协会的理事们,凡有机会参与三次评审的不同专家,彼此仍然会进行某些口头约定。即使不可能每次都会参与评审,但仍然可以在一年内不断进行相互关照。倘若前几次,这些专家对没有关联的供应商给予关照,而后面几次又没有机会继续参与评审,则可以求助于行业协会的其他理事,在另外的一些专家参与评审时可以对自己所属公司予以支持,给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打出较高的分数。通过评审专家之间的轮番坐庄,无论什么样的专家参与评审,都能够对存在利益关联的供应商不断给出较高的分数。尽管可能不属于专家们所供职的单位,但供应商之间仍然享有许多次成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机会。
评审专家在评审中张冠李戴
在采购纠纷中,评分推荐意见上专家签名的真实性,往往成为各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有些评审专家明确指出,签名是假冒的,不是他或她亲笔所为。由于评审现场没有电视监控,实践中我们只能通过司法鉴定进行确认。但最近几年,许多条件较好的省市政府采购部门,均已经在专家评审室设置有录像监控。尽管如此,评审专家冒名顶替或张冠李戴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例如发生在某市“信息中心应急指挥平台所需视频会议系统”的采购争议,采购部门选择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财政局通过电脑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并将专家名单密封在一个信袋里,送交给采购部门。打开信封后,采购中心按照指定的联系方式给评审专家打电话,邀请她参加竞争性谈判小组,但是否系她本人参加,不得而知。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当时肯定有位“女专家”出席评审过程,且有现场录像监控。由于出席评审时,她忘了携带身份证件,未能交给采购部门核实,谁都没有料到会发生后续的争议。看到成交结果后,落选供应商先后提出质疑、投诉,认为当时这位评审专家没有参加评审,但评分意见上却有她的签名,后来,相关部门调取录像时才发现情况属实,从而否决了成交结果。
【作者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