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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婚姻瑕疵纠纷诉讼路径之必要性与可行性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婚姻法在实体方面的立法有长足进步与发展,取得了可喜成就。[9]但婚姻诉讼程序立法还相对滞后,至今没有建立家事诉讼程序(人事诉讼程序)。这种立法现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生活需要。因此,我们呼吁,应当尽快建立家事诉讼程序。在家事诉讼程序尚未建立前,应当先对目前亟待解决、而且完全可以解决的婚姻瑕疵纠纷诉讼路径予以规范,以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


【作者简介】
王礼仁,男,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三峡大学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先后任基层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
【注释】《妻子持假证登记结婚丈夫起诉被驳回》 ,2010年01月04 日《北京晚报》,http://www.fawu365.com/Html/zx/2010-1/4/10142213105054952.html 
《20年前用假身份结婚现想离婚一二审败诉金湾一妇女违反结婚登记程序处境尴尬》http://www.zh5156.com/article/article_2699.html
《泉州:婚龄不足冒用亲姐身份登记 姐状告妹“讨名字”》 2010年04月16日,http://news.163.com/10/0416/17/64DL8LAB00014AEE.html
《奔波4年为何拿不到结婚证楚天都市报》,2007年09月06日 17版,http://ctdsb.cnhubei.com/html/ctdsb/20070906/ctdsb96197.html
《林远锦“丈夫想离婚 妻子却说没跟他结过婚”》,2008年3月19日《台州日报》。
王礼仁《男女平等的法律并不是最好的法律——以女性从政和婚姻诉讼为视角》,《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李明舜《民法典的制定与结婚、夫妻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 。
《哥哥冒用弟弟身份结婚 嫂子起诉结婚证被撤》,http://010ls.com/hunyin/GeGeMaoYongDiDiShenFenJieHun_SaoZiQiSuJieHunZhengBeiChe/
巫昌祯、夏吟兰《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婚姻立法之嬗变》,《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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