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漏罪案——检察院撤诉的内幕何在?
谭敏涛
【全文】
4月22日上午9时30分,李庄漏罪案准时开庭。公诉人称,辩护人当庭举示的新证据,与公诉方所举示的证据存在矛盾,致使认定李庄犯罪的事实存在一定的疑点。本案证据发生变化,导致认定李庄犯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证据存质疑,因此,公诉方决定撤回起诉。 10时21分,审判长当庭宣布,准许检方撤回起诉。
引得举国关注和质疑的李庄漏罪案以检察院撤诉而暂告一个段落,这样的结果,围观和呐喊之人绝对未曾想到,甚至于辩护律师都做好注定有罪的心里准备,而我,也做好了继续伸冤的行动准备(继续写文批评)。有律师之后撰文指出:李庄漏罪案有两个亮点,其一便是“审判做到了向媒体公开,通过媒体报道,社会基本能够同步了解审理的过程。”对此,学生实在不敢苟同,只能以事实来说明:
李庄漏罪案真正做到了向媒体公开吗?客观事实是:只有华龙网一家媒体直播庭审情况,而进入庭审现场的其他媒体多噤若寒蝉,生怕自己被组织处理,担不起那个责任。如果不是微博直播,恐怕李庄漏罪案的社会影响不会这么大,重庆的压力也不会这么大,那么,检察院主动撤回起诉恐怕只能是个奢望。而审判公开指的是庭审平等地向媒体和公众开放,不得限制媒体进入,亦不得限制民众旁听,当然,这些限制得以场地可以容纳为前提,但在李庄漏罪案中,场地明明空空如也,但多数媒体却不能进入庭审现场,而远赴重庆旁听案件的杨金柱律师一样被挡在门外,事后通过图片得知,庭审现场前排的座位多数时候都空着,但却容不下一个杨金柱,而庭审场地很宽敞,但却容不下其他媒体进入。而且,李庄漏罪案的庭审现场亦不排除有故意限制媒体和外人进入之嫌,我们从庭审现场来看,重庆邀请了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当然,在此我不是否定他们旁听影响性案件的意义和价值,而是想说明,为什么想旁听庭审的媒体和民众不让进入,却邀请“他人”旁听呢?事后,我们还发现,有人在庭审现场打瞌睡,而这样的审判状况能说是公开审判吗?
对于检察院对外说明: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主动撤回起诉,我更认为,这是一场在合法形式掩盖下的外在辩解,检察院到底因为什么而撤回起诉,这个,最大的原因在于,重庆原本想再以“莫须有”罪名将李庄治罪,但在法律界人士齐声批评的环境下,在重量级法律人士参与辩护的专家团中,在国人热烈围观和批判的紧张氛围中,在重庆故意制造虚假民意的伎俩被识破后,江北区检察院在这场闹剧导演的指示下,不得已以证据不足而撤诉,而这,被一些人士说成是江北区检察院尊重律师的辩护意见,而我倒认为,这是重庆高层担心民怒和民怨集中爆发,到时一发不可收拾,本来,李庄漏罪案已经昭示天下,谁是谁非民众多已分得清,如果重庆还再执迷不悟,那么,就只有引发民众大面积质疑和批评的份。在不得已情况下,重庆采取遂妥协之策,让检察院以撤诉告捷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