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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的经济学分析

  

  3、市场准入的成本与收益对政府对市场准入规制的影响


  

  根据西方经济学中,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决定最佳产量。市场准入的成本收益分析从理论上说明政府对市场进入的规制是有必要的。成本与收益的分析对于判断是否及应该怎样实行市场准入规制也具有意义。但是,由于政府机构的活动的特性以及规制行为的社会性、复杂性,不具有象实物产品那样可分性,要在占有完全信息的基础上,准确了解企业和社会在规制前后的成本、收益状况,进而准确估量政府对市场进入规制的成本与收益,从而决定最佳政府规制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植草益和施蒂格勒从不同角度对政府规制的成本和收益作了分析,并得出何时政府管制是必要的,何时政府管制是无必要的。[8]由于该两学者的观点在现实的难操作性。我国学者王俊豪提出一种计量方法。[9]


  

  但是仅仅用成本--收益分析政府对市场进入规制是不够的。因为,第一政府的规制是出于公共利益为目的的一种公共产品,单纯用经济指标很难确定成本和收益;第二,成本和收益存在长期存期和短期、眼前与长远的矛盾。一时的进入规制,可能带来巨大的效益,但可能存在潜在的危害公共利益或将来可能付出巨大的代价。[10]第三,政府机构存在信息不完全所决定的有限理性。政府了解信息的有限性及企业公布成本的不完全性和不真实性。有时即使客观上存在某种管制需要,如果为满足这种需求而提供的政府管制成本太高,也不值得采取这种管制。


  

  要注意的是政府对市场进入的规制还是动态的,要随着被规制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和其他因素在不断发生变化。如在自然垄断业务领域,技术的进步是改变自然垄断的一个重要因素。这在电信业表现得非常明显,随着光缆技术的发展,利用卫星和无线电话技术,有线电视公司也能够提供传声和数据服务,这为新企业进入电信业创造了条件。电信业的自然垄断发生明显变化,大大缩小了电信业的自然垄断性的业务范围,使得电信业的某些方面逐渐向竟争性产业的方向发展。故对于不再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方面,则尽可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就需要政府放松对电信业的进入管制。


【作者简介】
戴霞,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
【注释】目前市场准入已从国际层面引用到在国内层面上,而且使用范围较广,较滥,并没有统一。市场准入内容纷繁复杂,不同国家、不同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均会有不同的理解。如何给市场准入一个明确的定义,却要着重于研究者的研究范围和重点。在经济学中多指对市场的进入规制。本概念是作者综合目前市场准入的研究在国内首次给市场准入的一个较为全面的定义。
Giles H.Burgess,jr.,1995,The Economics of Regulation and Antitrust,New York: Harper Collins College Publishers,PP.43-44
谢地主编 政府规制经济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2
谢地主编 政府规制经济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2
杜涛等 浅折政府管制的成本和收益, 地方政府管理工作1998年增刊
行政符合成本是指企业在履行税收法规、就业法规和环境法规时,企业产生的成本或聘请他人符合政府手续或文件的成本。这些成本包括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职员顾问为理解规制、收集信息、制定和实施计划、报告、保存数据以及填制一些政府要求的表格所花费的时间和其他资源。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11个成员国对近8000个中小企业商业调查结果进行的分析可以发现:繁琐的规制给各国的中小企业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直接影响了这些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了各国的经济发展。(张汉林 刘光溪主编《规制改革与经济发展》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3.3)
王俊豪著 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1.51
植草益认为,政府管制必然会引起成本增大,如果全部政府管制成本通过价格转稼给消费者,自然垄断的平均成本由于政府管制成本的增加而增加。如果政府管制引起的成本负担,比不实行管制时的垄断价格下的生产者剩余和资源配置效率损失,即政府管制收益小,则实行政府管制是有意义的。反之,这种管制是没有必要的。(植草益 :《微观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 1992,149-150 )施蒂格勒认为,如果管制成本小于消费者剩余增量与生产者剩余增量之和,则管制增加了社会福利,即管制成本是负的。如果相反,一产业通过管制获得垄断,管制的社会成本就是正的。如果相反,一产业通过管制成本小于消费者剩余增量与生产者剩余增量时,采取某项政策管制才是有必要的,反之,就没有必要。(乔治·J 施蒂格勒:《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上海三联书店 1989,245)
即预计实行某项政府管制后,消费者支出的减少数量和生产者因效率提高而增加收益的数量的加总数以计算政府管制的收益,而以政府管制立法成本和运行成本等的预计加总数以计算政府管制成本,然后,通过对比政府管制收益与成本,以决定对特定领域是否值得采取某项政府管制,如果政府管制收益大于政府管制成本,则这种政府管制是必要的,否则,就没有必要采取政府管制。(王俊豪: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 商务印书馆 2001.28-29)
如我国教育产业化和医疗市场化,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后,一方面可能解决一时的教育医疗经费不足够问题。但是另一方面,经过几年的实践,发现问题重重,由于相应的配套改革不能跟上,并不能如西方国家一样实行完全的产业化或市场化。目前教育部门和医疗部门已否认教育产业化和医疗市场化改革基本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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