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场准入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市场准入的成本如果超出了收益,则存在政府规制的失灵。因此,可以运用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判断政府对市场进入的规制是否失灵。
1、市场准入的成本分析
政府对市场进入的管制主要是通过立法、法律法规的修改与调整、执法、放松或解除管制来实现的。政府对市场进入的管制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包括微观制度的制定成本和动作成本、效率成本、转移成本、机会成本、“劝说”成本[4]等等。就市场准入的立法而言,由于立法是执法的基础和依据。立法活动是一项复杂而严肃的活动,它需要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相关的信息,征求各届的意见,然后起草某项意见,举行听证会、座谈会或论证会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作为修改草案的依据。有时没有照顾到某些利益集团的意见,法律法规而被推迟或不予通过。因此,政府管制的成本是相当大的。而有些利益集团为了促使政府颁布对其有利的法规,常常会对立法者进行游说,甚至行贿,这些也构成相关利益集团的立法成本。一项法规对利益集团的关系越密切,这种由利益集团承担的立法成本也越大。在管制的总成本中,执法成本所占的比重最大。该成本直观地表现为政府管制机构所发生的日常成本费用和政府管制机构的职员人数。据霍普金斯估计,1996年美国政府为建立和管理有关规则制的规章制度开成了总量达140亿美元的支出。[5]
市场准入的成本可以分两大类:一是政府本身承担的成本,主要表现为政府管制机构的各种成本费用,对政府而言,比较容易估量;另一类是被管制企业承担成本。包括如行政符合成本[6]和用于向政府管制部门游说,甚至进行寻租活动的成本。这一类较为隐蔽,而且常被忽视。因此,该类成本比较难估量。
2、市场准入的收益分析
政府管制的收益是通过垄断者收益减少而消费者收益增加来衡量的。如如实行价格规制后,遏止了垄断价格,给消费者带来了福利。又如在自然垄断行业,由于实施了市场准入,降低了收费价格。福利经济学,认为如何衡量政府管制的收益的最好办法是计算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总增加量。但这种方法由于是人们心理上的一种感觉,并不好操作。有的学者提出一种简单容易的衡量方法[7]:通过计量实行政府管制后,消费者支出的减少数量和生产者因效率提高而增加的数量的加总数来衡量政府管制收益。其理论依据是,一种有效的政府管制机制能刺激企业努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收益。以英国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英国政府对电信、电力、航空等部门实施垄断的国有经营体制,导致其缺乏活力,效率低下。80年代初,英国对这些基础产业进行重大改革,设立政府管制机构,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强化了政府管制的作用。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社会福利改进。从该例可以看出,实施政府管制后,生产者因效率提高而增加的数量是可以计量的。规制的收益水平还可以通过规制实行前后社会福利的实际水平进行比较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