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国律师——解散律协当何如?
谭敏涛
【全文】
针对重庆掀起李庄漏罪案之刑事审判时,诸多律师期望自己的娘家——律协出面关注和有所行动,但是,律协丝毫不为所动,不发表任何组织态度,这让诸多律师难以接受,由此,有人不无气愤的说道,不如解散律协了事,既然在律师权益受损时不出面关注和关心,那这样的律协还要其何用呢?之前,陈有西律师也说道:“如果这次中华全国律协仍然没有声音,没有人出场,如果全国大陆31个省市区的律协还是没有观察员到场,那么律协我想确实应当解散,没有存在的必要,也没有理由让律师们交这么重的协会费了。我们养各级协会不是装门面的。” 的确,成立律协不是装点门面的,律师们缴纳会费也的确不是仅为了让律协下发个什么通知这般简单。陈律师的解散律协之说将律协推到了应该如何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的风口浪尖,而且以此次李庄案为最。这么大的律师权益受损事件,在去年的重庆司法审判中,律协顶不住多方压力派出调查小组,但最后作用有限,权利有度,难以切实起到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之作用,而当重庆判处李庄有罪时,北京律协立马注销李庄律师执业证,其实,注销“有罪”律师执业证这是“依法办事”,但是,之前的违法裁判为何不见北京律协以及全国律协严正关切和强烈谴责呢?
由此,便有了加强律协的组织领导能力还是直接解散律协组织之辩,这值得每位律师沉思和反思,依我看,不妨全国大讨论一番这个论题,也好给律协一点压力——不能让律师们不明不白的交会费,却享受不到律协的关怀和关心。在屡次的律师权益受损事件中,律协总有犹抱琵琶半遮面之嫌,畏畏缩缩,总是难以深得律师群体的认可和信服,不如以本次李庄案为契机,在全国大讨论是否需要解散律协吧?这样,讨论的过程也是给律协压力的过程,讨论的结果也终会让律协有所行动,不知中国律师们意下如何?
而关于解散律协的具体答案和最终结论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和研究,而我在此也只是甘做引玉之砖,绝无先入为主之嫌疑。本身,我一直将律协看作律师们的娘家,只要律师在外受了什么委屈都可以回娘家讨个公道,论个情理和法理,求个公平,但是,在一系列的律师权益受损事件中,律协这个娘家非但没有在律师权益受损时挺身而出,反倒不闻不问,或许,有人猜测律协是在见机行事,静观事变,以防出手过早而陷入被动,这样的猜测也不无道理,但是,在屡次律师权益受损事件中,如果我们都这般假设,便会发现,最终的以防出手过早变成了永不出手,这样,律协在律师权益受损事件中毫无作用和价值可言,由此,便有了解散律协之说,当然,解散律协,或是说,律协成了摆设之说只是一些人士的建议和督促,我也是期望以此“相要挟”而达到督促律协切实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之目的,万不可只充当年年收取会费却不为律师办事的摆设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