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对宪政研究有较大影响的学者还有严复,严复的宪政观,除认同梁启超的“政体论”外,还将宪政与民主明确对接。他说,“立宪非他,即是众治。众治则不得不用从众代表一制。”[6]“众治”是严复之“民主”的中国化意译。但严复的“众治”之民不是西方语义中的“个体”的、具体的、活生生的某人,而是与君主相对的“群民”。严复在个人自由、权利与国家自由、富强之间痛苦地彷徨,最后,还是群体的自由压倒了个体的自由,国家的富强成为高于个体自由权利的主题。再次还原历史的语境,这也是当时“救亡”的时代主题使然。如严复一样研究西学、译介西学的知识分子们,一开始就怀着“西学中用”的目的,在帝国大厦将倾的时刻,遥远的自由主义的召唤,被现实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使命感毫不费力地“中国化”了;宪政价值追求的目标--个人权利,自觉自动地让位给权利来源的合法性--选举权利。
孙中山的宪政思想深受梁启超、严复的影响,但基于其执政地位,又兼具更多一些的“操作性”。孙中山创造了权能分立学说,提出了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权能分治的“万能政府”理论,旨在克服议会政治下行政权受到牵制而趋于软弱无能的弊端。这说明他对于西方宪政概念所强调的主旨--“限权”是根本反对的。他提出了当时建国的三步走战略即军政、训政、宪政。孙中山认为宪政是“革命”的最终目的和归宿,并且认为“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人民则依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国民政府则于选举完毕之后三个月解职,而授政于民选之政府,是为建国之大功告成。”[7]按照孙中山的宪政规划,最终是要由人民掌握政权,政府掌握治权,由政权控制治权。宪政即意味着“人民主权”,也就是民主。孙中山将“宪政”与民主(民权)紧密相连,而与“限权”相对剥离,这说明他的宪政学说与西方宪政理念有一定差别。究其原因,概因当时中国的执政环境所决定,时值中国内外交困之际,政府威权积弱积危,全国民众在救亡的主题下都企盼着国家威权强大,其注意点都在强国上而不在“限权”上,也就是说“限权”尚提不到日程。
后来,毛泽东与蒋介石的宪政观又都受到孙中山的影响,也都在同一大的历史语境--抗日战争背景之下,但由于他们的政治地位、立场和信仰的反差,因而其各自内涵、主旨迥然不同。
抗战中“宪政”话语的提出有其复杂的社会背景。抗战初期,为一致抗战、救亡,国民党相对放松了对社会的政治控制和压制。1937年初步承认了各党合法地位,1938年设立了国民参政会。以国民参政会为平台,一些党派团体(特别是第三方力量)逐渐将“宪政”与抗战、民主联系起来,矛头直指国民党的政治软肋和敏感问题--“党治”,提出了结束党治、实行宪政的主张。蒋介石迫于政治压力不得不公开承认“总理倡导三民主义,其民权主义的最终目的,就是民主政治”,“实施宪政问题,也就是推行民主政治问题。”[8]但紧接着强调,“在抗战没有结束以前,当然是军事第一、胜利第一,要以军政时期的工作为主。”[9]稍晚,蒋介石又对黄炎培等人说:“各方民主潮流之高涨,是抗战七八年来一种收获,惟不宜借此攻击政府,除此一点外,民主潮流越高越好。”[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