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再者,我亦恭请大家万不能只以重庆当地媒体针对李庄漏罪案的报道为新闻源头,重庆当地的新闻报道已经掌握在有关部门手中,权力控制媒体,这是当局一贯的伎俩,君不见,在前年的李庄案中,《中国青年报》都胆敢刊发新闻通稿,还有那个媒体不被收买呢?而这些被收买媒体极尽策划和新闻通稿之能事,哪里还有新闻公正和责任可言?他们目的只在于为李庄有罪服务,为司法治罪服务,一切质疑文章和言论注定上不了新闻版面,要不,怎能称之为“某某的喉舌”呢?而要看李庄漏罪案的最新、最公正、最真实报道,请您务必关注、关心、观察两位辩护律师以及陈有西律师、周泽律师和杨金柱律师等律师的个人官方博客,这些“新闻报道”才是把握新闻价值和公正裁判的真实报道源,要不,在五毛党横行的中国社会里,在权力控制媒体的现实语境中,你根本无从知晓,那个是真那个是假?只能被忽悠。
5、重庆有关部门的所作所为,只有我们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的事情,当举国关注李庄漏罪案之时,重庆还依旧一意孤行,还依旧我行我素,这样的司法窘境注定要被载入史册,这样的司法现实注定要被写进中国法制史,我们满怀期待,我们满怀希冀,当有关部门的司法伎俩被识破被击碎时,到时,谁会是司法玩偶背后的幕后导演呢?大家不妨猜猜看,谁是司法玩偶?谁是司法走卒?谁是司法工具?谁是司法行为艺术的幕后导演?
6、之前,陈有西律师针对去年的李庄案庭审发出了“是否有必要陪练说”之疑问,此说得到了诸多人士的肯定回答,不仅要陪练,更重要的是反击和揭露,而反击什么?揭露什么,恐怕人人自有看法,而我认为,反击司法擅断,反击违法裁判,反击公权打压律师,反击诋毁律师形象,揭露司法黑幕,揭露公检法联合办案的司法病态,揭露行政指导司法的丑态,当然,这些反击和揭露需建立在客观事实和有力证据之上,万不可为了反击和揭露而罔顾事实或虚构事实,否则,不仅反击和揭露难成,还可能成为司法笑柄。
7、李庄漏罪案,律师参与就是在力求反击和抗争,当重庆的五毛党充斥于各大博客和论坛时,我们也终于知道,有些人已经一错再错而且知错不改,他们也心有余悸且内心恐慌,但他们只能采取糊弄民意发起五毛留言攻击的方式为自己赚取同情,但我们更深知,一切的违法裁判都应当被揪出,一切的行政指导司法内幕都应当被公布和问责,唯有如此,司法才能回归到公平和正义道路上来,要不,当司法一再的甘受行政指导,最终导向的将是司法失去民意,司法失去公平正义,司法成为官民冲突的集中爆发点,司法成为社会纷争的导引点,到时,谁又是幕后导演?谁又能为这场司法戏剧收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