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麻增伟律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0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麻增伟律师:1、致人受伤的,可能赔偿:①医疗费、②误工费、③护理费、④交通费、⑤住宿费、⑥住院伙食补助费、⑦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可能赔偿:①医疗费、②误工费、③护理费、④交通费、⑤住宿费、⑥住院伙食补助费、⑦必要的营养费、⑧残疾赔偿金、⑨残疾辅助器具费、⑩被扶养人生活费、⑾因康复护理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⑿护理费(适当的整容费)、⒀因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
3、致人死亡的,可能赔偿:①医疗费、②误工费、③护理费、④交通费、⑤住宿费、⑥住院伙食补助费、⑦必要的营养费、⑧残疾赔偿金、⑨残疾辅助器具费、⑩被扶养人生活费、⑾因康复护理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⑿护理费、⒀因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后续治疗费⒁丧葬费、⒂死亡补偿费、⒃受害人亲属办理事宜支出的交通费⒄住宿费⒅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⒆精神损害抚慰金。
204、赔偿医疗费用的,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应赔偿哪些费用?
麻增伟律师: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并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确定,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际支出多少,赔偿多少。器官功能恢复所必须的康复费、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具体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医药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的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生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205、后续治疗费如何进行赔偿?
麻增伟律师: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对于后续治疗费用,一般应等实际发生后,赔偿权利人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赔偿。
206、误工费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麻增伟律师: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实践中,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应当由其供职单位出具合法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明细以及因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超过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的受害人,还应提供完税证明。下列受害人一般没有误工费:
1、受害人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但能提供证据证明有误工损失的除外;2、受害人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全日制在校学生,但能提供证据证明有误工损失的除外;3、受害人虽误工但实际收入未减少的。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损失一般按照3人3天计算。
207、护理费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答: 1、护理费确定方式: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的确定:(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护理费赔偿数额按照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其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护理人数的确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特殊情况,可参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意见。4、护理期限的确定:
一般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5、定残后护理费的确定: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208、交通费用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麻增伟律师: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强调受害人就医支出的费用,强调实际发生的费用。1、交通费的赔偿原则:赔偿义务人赔偿交通费以受害人提供的正式票据为支付凭证,没有正式票据的一律不赔;2、交通费的审核:正式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3、交通费的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以普通交通工具为主,特殊情况下,乘坐特殊交通工具的,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4、交通费的用途:限于就医或转院所发生费用。5、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也应当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