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审已于去年完成并宣判,当然是驳回了我的上诉。但驳回的理由比一审判我败诉的理由更加荒唐,因为毕竟我的上诉状用了一万多字,轻松自如但全面彻底地驳斥了一审判决的处处荒诞,二审如再照搬一审理由,恐怕会至少遇到形式尴尬,遂不得不另起炉灶,变着花样以更为离奇、离谱、出格、出轨的理由完成了组织和上级交给的一次政治任务。一直想刊登二审判决书并撰写博文,标题也早就取好了,与上诉时的博文“绝对不服:我的一张上诉状”形成对称,取名为“绝对服了:我的终审判决书”,但懒至今日,仍未动笔。我想我会写点东西,这帐总是要算的。
这组状告中国移动的“科研性诉讼”(三个案件),是继我和我的工友张进德博士在五年前状告铁道部之后的又一场公益慈善活动。那一年,那件事,“同价不同票”,搞的影响倒不小,甚至远在美国的一位教授还给我所在大学的党委书记写信,表扬我和工友的维权行动。但再大的影响,也没有换来中国的铁路法院鼓起勇气之后的立案。如今,工友张进德的《通往文明的对抗》一书已公开出版发行,铁道部的部长也下台了,但铁道部的垄断还在台上,站票和坐票还是一个价,京沪动车软卧上下铺差价还是上百元,几千元的豪华软卧占据了客运空间,但除了公职人员几乎没人购买……
与此相比,状告中移动的案件,尽管法院逾期受理也按期审理了,但因涉及“政府打击垃圾短信”等所谓敏感问题,中国移动又是众多媒体的最大广告客户,所以媒体关注远没有起诉铁老大时那样起劲、给力。
但此案的辐射性外围影响却不容忽视,我已注意到有不少移动客户也开始维权诉讼,有的当事人坦诚这是效仿性维权,很多朋友来电来邮来Q交流沟通案件背景及进展资讯;我还注意到有不少评论者还专门就此案发表了大量或者系列评论,有的是对此类诉讼维权本身进行评说,有的是对移动公司短信锁闭行为进行专业研究,还有的是以学术研究的视野以此案为中心展开了学术探索活动。我本人收到的电邮中就有几名研究生来信,称他们的民商法、经济法课堂以此为典型案例,讨论分析
合同法、侵权法、
公司法、消费者权益法、
反垄断法等相关理论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郭秀华博士还来信说,她的一篇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学术论文即已此案为中心展开研究的,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月刊杂志即将发表该项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