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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诉讼,状告中国移动

科研诉讼,状告中国移动



——2010土生阿耿特色博客作品TOP20之系列(2)

李绍章


【全文】
  
  在我的2010年个人博文创作中,有这样一类作品颇值关注:它不仅仅是宅在屋子里纸上谈法,而且将闭门造出来的私家车开出去遛遛,并保证有证驾驶,绝不违章。虽然有时候也忽忽悠悠开进了法院大门,甚至顾不得那里也发生着的交通拥堵,乘着电梯疯疯癫癫地窜至法庭的房间,但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在顶风酒驾、玩命醉驾。要知道,在中国宪法面前,我的头脑总能时刻保持着百分之一个亿的清醒。在我常新的记忆里,我的母亲在36年前给了我第一次生命,我的母法大约30年前就慷慨地赋予了我一大箩筐的基本玩具——不,是基本权利,而那时我才刚满6周岁。所以,从内心深处,我一直纯朴地以为人权无需斗争即可贴心附身,法治不要呐喊就能普照神州大地。谁料,母法遇到了公权,私权陷入了深渊。

  
  对此,我几次主动以案件当事人的身份亲身经历过。2010年又恰好是我“十一五”期间确立的“状告中国移动年”,也是个人科研性诉讼史上的第二次高潮,意思是,怀揣法治梦想,珍惜中国现有司法资源并适时合理利用,以起诉中国移动作为权利的公力救济个人样本,对中国法律的实施现状尤其是中国司法的过程,进行个案介入式调查研究,实时跟踪观察记录,撰写私密性和公开性思考成果,并就后者通过各种媒介向不特定群体广泛传播,以期对权利斗争与实践、法治呐喊与弘扬作出微薄的影响性贡献。

  
  事实证明,这一科研性诉讼的维权模式是可行的。就状告中移动上海公司的个案而言,我先后就民商事实体法与程序法、法治与人权的法理问题等撰写并发表了10余万字的文字作品。这种理论和实务相合、思考和行动对接的博文,无疑是我2010年博客作品的又一特色。如果说,以《感谢法》和《道歉法》为代表的“民间立法:讽喻社会万象”是我2010年特色博客作品的NO.1,那么,以“科研诉讼:状告中国移动”为主题刊登的博客作品就可以列为NO.2了。今天推出“2010土生阿耿特色博客作品TOP20”之系列(2)。

  
  二、科研诉讼:状告中国移动

  
  年逾20岁以来,我一直呆在法学院,从山东到上海,从上海到北京,一霎也没有离开,距今也有整整15年了。这么多年来,陪伴我最多的不是恋人、情人、爱人、家人……,而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几乎日夜厮守。屋内,纸上,金科玉律,美轮美奂;屋外,纸下,又是一番什么景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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