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城区查违控违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邱雪兵
【全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市民在享受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优化的管理的同时,也感知了违法建设给城市带来的“脏”、“乱”、“差”、“吵”,为此,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给招商引资带来不利,是“两型”社会建设的盲点。
违法建设,违反了《
城乡规划法》,破坏了城市规划,阻碍了城市建设,使市政工程和产业园区及各项建设无法入驻,不利于环境保护和“两型”社会建设,影响了城乡一体化进程,制约了城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区域虽经多次联合整治,但反弹严重,不能彻底根治违法建设,究其原因,存在如下问题:
1、部分村民受利益驱动,公然违反《
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划范围内突击建房,妄想通过种房子的方式来发家致富,以寻求政府的高额赔偿。
2、部分村民与黑恶势力、街办个别干部、部分村官、部分城管执法人员相勾结,明目张胆地大肆违建。
3、官黑勾结,黑恶势力在背后作支撑,公然暴力抗法,抵制城管拆违。
4、部分城管队员未廉洁自律,借控违时机,收取灰色收入,暗中支持违建。
5、街办、城管选择性执法,未能以人为本、为民执法;未能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未履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见“硬”的就怕、见“软”的就欺;吃、拿、卡、要;行政不作为和滥用职权;采取不法手段维护本部门不正当利益;执法不公带来很多乱象,导致违法建设愈演愈烈。
6、部分村官贱卖土地资源,非法组屋建房,只收钱不管事,涉嫌渎职和非法侵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村组作为基层民主自治组织,是没有行政许可权的,更没有行政收费的权利,需引起各级政府高度警惕和重视。政府拆违做的是正面工作,村官徇私枉法干的是负面工作,政府怎样提高执行力呢?
7、规划局擅自发放临时规划建设许可证,扰乱了规划环境,在群众中影响极坏。
8、规划局、城管局、街办、城管执法大队、市控违办、公安局未履行通报联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