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经劳动者同意,否则不能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如果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无过错解约
无过错解约是指并非由于一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另一方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而解除劳动合同,而是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顺利履行而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无过错解约的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劳动者属于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2).规定的医疗期已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了劳动者享有法定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满。
(3).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医疗期满劳动者能够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另行安排的工作,只有在劳动者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是关于劳动者劳动技能欠缺或者不能适应所应聘的岗位,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此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各个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