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尊严论纲
On Constitutional Dignity
杨盛达;廌喆
【摘要】在我国宪法序言最后一段明文规定各类
宪法主体维护“
宪法尊严”的义务。迄至今日,
宪法尊严一词的使用已有浮滥之患,但学界对之研究甚为寥寥。遂此,我们通过对
宪法尊严的法理疏释、对
宪法尊严的立基眇指细作解读,进而明晰
宪法尊严的基本内涵:良宪至上,
宪法权威,
宪法信仰,违宪必究。
【关键词】
宪法尊严;良宪至上;
宪法权威;
宪法信仰;违宪必究
【全文】
我国宪法序言最后一段明文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
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
宪法尊严、保证
宪法实施的职责。”
宪法第
5条第3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
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
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也就是说,一切国家机关都负有维护
宪法尊严、保证
宪法实施的职责与
宪法义务,本文探赜的
宪法尊严即由此肇始。在政界与学界,奢谈
宪法尊严一词已有浮滥之患,因为言
宪法尊严者并不追究其真义,而学界真正对
宪法尊严研究的论着也甚为寥寥。笔者不揣浅陋,秉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给予考察,同时爬梳剔抉西方的先进
宪法文化之深层价值,对
宪法尊严厘定闳意眇指,以揭其源、贯其流,进而厘清
宪法尊严的基本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