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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宏观调控法的秩序与利益价值冲突

  

  四、结语


  

  经济法追求实质公平正义的理念就是要摒除传统形式正义的弊端,尊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税人和投资者等经济弱势群体权利,协调政府公共权力与个人基本人权,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围绕着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最终促进全人类的发展与进步。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更是旨在推动国家在维护市场经济及其竞争秩序中的积极能动作用,维护人的实质公平,通过良好经济秩序的构建促进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我国目前面临的宏观调控法的制度供给不足,及权力配置方面也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宏观调控权的权限不够明晰的情况下,越权、弃权、争权、滥权等情况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宏观调控权的实施,从而影响宏观调控的具体效果。本文试图从宏观调控法的秩序价值和利益价值的冲突和如何定位视角对这种事实状态的存在进行了一些肤浅的反思。


【作者简介】
赵大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注释】漆多俊.宏观调控法研究.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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