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铃木贤:《现代社会中政策形成型诉讼的条件与意义》,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编:《中外法律体系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7年。
Cindy Vreeland,Public Interest Groups,Public Law Litigation,and Federal Rule 24(a),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Vo.l 57,No. 1 (W inter,1990),pp. 279 -310.
小岛武司:《诉讼制度改革的法理与实证》,陈刚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68页。
陈刚、林剑锋:《论现代型诉讼对传统民事诉讼理论的冲击》,《云南法学》2000年第4期。
肖建国:《现代型民事诉讼的结构和功能》,《政法论坛》2008年第1期。
罗智敏:《意大利对普遍利益的司法保护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以原告资格为中心》,《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1期。
新堂幸司:《新
民事诉讼法》,林剑锋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229、187页。
段文波:《日美现代型诉讼比较》,《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第1期。
Mauro Cappelletti,Socialand Political Aspects of Civil Procedure——Reforms and Trends in Western and Eastern Europe,69M ich. L. Rev. 847. 873(1971).
沈冠伶:《诉权保障与裁判外纷争处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74 -175页。
常怡主编:《比较
民事诉讼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60页。
纪钧涵:《当事人适格与判决主观范围扩张之研究》,台北:台湾大学法律研究所硕士论文,2005年,第176 -177页。
肖建华:《民事诉讼当事人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72 -173、172 -173页。
谷口安平:《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王亚新、刘荣军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56、189页。
陈刚主编:《自律型社会与正义的综合体系》,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第213页。
See Eisen v. Carlisle& Jacquelin,417 U. S. 156,177(1974).
王忠山、伍红:《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面临的困境及其改革对策》,载曹建明主编:《程序公正与诉讼制度改革》,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
罗森贝克等:《德国民事诉讼法(上)》,李大雪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第296 -297页。
肖建国主编:《
民事诉讼法立法研讨与理论建构》,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年,第71页。
徐卫:《论诉讼信托》,《河北法学》2006年第9期。
吕太郎:《诉之利益之判决》,《法学丛刊》1992年第4期。
庞云龙:《诉讼信托制度研究》,厦门: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5-6页。
齐树洁、苏婷婷:《公益诉讼与当事人适格之扩张》,《现代法学》2005年第5期。
许仕宦:《集团利益保护程序之新开展——以团体不作为诉讼之一般化为契机》,载“司法院”编:《民刑事诉讼新制论文集》,台北:大地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
高洁:《环境公益诉讼与环保法庭的生命力》,《人民法院报》2010年1月29日,第5版。
范愉:《集团诉讼问题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