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严复翻译出版了约翰·穆勒(John S. Mill)的on Liberty,定名《群己权界论》。”[18]
如果我们翻阅西方一些语言学工具书,会发现西方语言学家对自由(Freedom或者liberty)的解释和中国语言学家对自由的解释是一致的。
如果我们阅读西方文学或者新闻,会发现西方老百姓对自由的理解和中国老百姓对自由的理解也是一致的。什么“不自由,毋宁死”,什么“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这些西方名句中的自由,与《孔雀东南飞》中的自由,无论是字面含义还是精神实质,都完全一样。
上述资料进一步证明,哲学家讲的自由不是自由,哲学家关于自由的定义是错误的,与数千年来人们已经形成的共识严重冲突。
究竟什么是自由呢?笔者以为,根据上述资料,自由就是由自己,是主体由自己而不受他人支配的一种社会状态。由自己选择或者不选择,由自己决定或者不决定,由自己说话或者不说话,由自己行动或者不行动的状态。
在任何一个正常人的心目中,自由就是由自己,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人们通常所说的各种自由,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游行自由、请愿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新闻自由、文学艺术创作自由、学术自由、经济自由、贸易自由、人身自由、思想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出入境自由、迁徙自由,等等,其含义都是如此。
自由就是由自己,而不是由他人。由他人就是不自由,就是他由。这也是非常简单明白的道理。
自由的对应面是他由,而不是必然性。他由就是主体必须由他人支配,而不允许由自己支配自己。人就是在自由和他由中生活的。
自由是社会关系,是严复笔下的“群己”关系,而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哲学界所谓“自由是根据对于自然界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及支配外部自然界”[19]的说法是违背常识的。不管作者的主观意图如何,这种说法在客观上也是有利于专制而不利于民主法治的。
自由是先天的,即《美国独立宣言》中所谓自由是“造物者赋予”的,也即《法国人权宣言》中所谓“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人对必然的认识是后天的,所以不是自由。
他由是人为的,《法国人权宣言》所说的“共同利益”就是产生他由的原因之一。他由既可能是对自由的侵犯,也可能是对自由的保护。《法国人权宣言》第二条要求,“任何政治团体的宗旨,均为维护人的自然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这实际上就是要求他由保护自由,落实自由。
自由就是由自己,是主体由自己而不受他人支配的一种社会状态。希望这一定义能够成为所有学科关于自由的共同定义,自由的其他定义不应当与这个基本定义相冲突。
五、走向自如
“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权利和能力的统一”,等等,既然不是自由,那又是什么呢?笔者以为,这是自如。
什么是自如?请看以下事例:
董必武赋三门峡诗曰:“人民做主当家后,众志成城意自如。”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