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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环境保护基本法 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

修改环境保护基本法 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


Amend the Basic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to perfect Emissions trading market


韩兴旺


【摘要】长期以来,环保被作为一种义务或者说一种责任,在环境保护法中也是作为义务本位出现的,其实,环保是一种商品,更是一个产业,我们缺少的是通过法律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明确提出建立一系列市场机制来实施环保减排,变义务为权利,变责任为动力,变外部压力为内生动力,才能实现环保减排目标的实现。排污权交易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环保市场制度。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环境保护基本法;庇古理论;科斯定理
【全文】
  

  长期以来,环保被作为一种义务或者说一种责任,在环境保护法中也是作为义务本位出现的,其实,环保是一种商品,更是一个产业,我们缺少的是通过法律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明确提出建立一系列市场机制来实施环保减排,变义务为权利,变责任为动力,变外部压力为内生动力,才能实现环保减排目标的实现。排污权交易就是这样一种典型的环保市场制度。


  

  一、政府推动的环保效率低下


  

  按照“十五”计划的要求,“十五”末期,我国确定的20种主要污染物要比“九五”末期削减10%,但数据显示,20个指标中的COD(水中的化学需要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没有完成削减任务,二氧化硫排放量不仅没有削减,反而比“九五”末期有所增加。 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COD排放量仅比2000年减少2%,未完成削减10%的控制目标。


  

  “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刚性目标,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我国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万吨减少到2295万吨,化学需氧量(COD)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这个方案以义务的方式提出了政府企业的环保减排责任。好多省份甚至以减排指标作为刚性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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