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判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还规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产销假药无后果也判刑】现行的
刑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将被处以刑罚。
刑法修正案(八)则规定,只要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三)非法买卖人体器官虚开普通发票等都明确为犯罪
【为卖淫者招募运送人员】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的,按协助组织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人体器官】修正案(八)增加条款,明确将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普通发票】修正案(八)修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条件,明确将多次走私的“蚂蚁搬家”式行为规定为犯罪。同时,修正案(八)还增加,将虚开普通发票和持有伪造的发票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以进一步维护经济秩序。
(四)生产假药、污染环境未造成后果也定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调整其犯罪的构成条件,降低入罪门槛。笔者对照修改前后的法律文本发现,修正案(八)删去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条件限制,这意味着只要是生产销售假药的,就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还要重罚。
(五)“恶意欠薪”入罪 强迫劳动罪加刑
干活拿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一些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以下跪、爬塔吊、跳楼等极端方式讨薪的消息不时出现报端。
针对“恶意欠薪”行为,
刑法修正案(八)作出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