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体制是法治建设的最大阻碍
——微博读中国(第十六期)
谭敏涛
【全文】
信法不如信访,有着良好的现行法律不适用,却非要整出个信访体制,这就是不把法律当回事的表现,那个国家除了法律之外还有信访这个解决问题的渠道呢?唯中国独有,截访不仅无助于社会和谐,而且还在不断加剧社会冲突,让民众进一步不信任国家政权,这样,信访所产生的弊端不仅仅就是群体性纠纷那么简单。
民众的合理诉求无法寻求解决,只得依赖于信访渠道,但是,在信访沉疴百出的体制中,基层信访根本无法撼动当权者的权力蛮横,如果越级信访又面临着截访这一体制沉疴,放着好好的司法体制不适用,却一味地将信访渠道逐步放大,依法治国的口号喊了很多年,只是,中国依旧处于人治思维的天真烂漫中难以自拔。
信访只是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纠纷,但却不会监督纠纷是否妥善解决,一些纠纷本应在基层就可依法顺利解决,但是,地方官员的违法行径却毫无监督,这不仅加剧了民众寻求公正解决纠纷的成本,而且于国家的法制建设更是无益。如果司法体制能体现出公正性,独立的监督公权力滥用,那么,信访还有多少适用空间呢?
国家虽在不断拓展信访渠道畅通,但是,通过信访渠道解决问题的方式只是一种期望遇到开明官员的奢望,如果相关部门不予妥善处理信访事件,那么越级信访就成为必然,接下来便是截访,中国独有的限制民众寻求解决纠纷的压制方式,截访是可以暂时避免民众给地方官员添乱,但也埋下了民众憎恨地方官员的恶果。
有信访势必就会有截访,只是当初制定信访法规时未曾料到罢了,而中央考核地方官员的信访一票否决制加剧了截访在京城愈演愈烈,去年专门为地方政府服务的“安元鼎”保安公司被曝光着实让民众吃了一大惊,但是,这样的公司难道不是赚纳税人的钱打压纳税人依法维权吗?如果信访体制不剔除,法治建设即无望。
信访能妥善解决纠纷吗?的确,一些纠纷可以通过信访解决,但是,为何国家放着好好的司法体制不用非要创制个信访体制呢?未曾想到,法院也有信访部门,按照所有的纠纷都应当是法律纠纷来说,信访的事件应该转化为法律案件才是,但是,我们却是司法解决不了的纠纷交予信访渠道解决,这便是司法失衡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