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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财产权初探

人力资本财产权初探


孙青


【摘要】自然人所专有的人力资本具有特殊的财产权属性。本文着重阐述人力资本财产权的特性、人力资本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异同以及人力资本财产权在实际操作中宜注意的几点问题。
【关键词】人力资本;人力资本财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
【全文】
  
  一、人力资本和人力资本财产权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所起的作用日益明显。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人力资本在以知识为基础、以智力为资源的经济社会中已经成为第一资源、第一资本和第一财富,它带来了产权关系的重大变化,在企业、乃至国家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决定着现代企业尤其是现代知识型企业的命运。由于人力资本具有稀缺性和高回报性,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不断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然而,人力资本投资与收益之间所引发的种种现实问题也随之不断凸显出来。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正是人力资本的财产权关系。

  
  所谓人力资本,是指知识、技能、资历、经验和熟练程度、健康等的总称,代表人的能力和素质。人力资本的显着标志是它既是人自身的一部分,同时又是一种资本,是未来收入的源泉。在舒尔茨看来,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既有同质性,又有异质性。同质性表现在两者都有资本属性、都能带来收益;异质性在于两者的收益率是不同的,人力资本的收益率远高于物质资本。[1]人力资本财产权,是指人力资本所有者依法享有的自由支配其人力资本,并排斥他人干涉的财产权利。它具体包括两种关系:一是人力资本产权所有者与其人力资本的关系;二是不同人力资本产权所有者之间的关系。[2]人力资本财产权的主体包括人力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投资者。其中所有者必定是自然人;投资者可以是所有者本人,也可以是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国家。人力资本财产权的客体则是所有者所拥有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财产权的内容包括对人力资本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每个人力资本所有者都对其人力资本拥有法定的所有权,享有相关的财产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人力资本财产权的侵犯都将是一种违法行为,将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人力资本财产权与物质资本财产权相比,具有以下相同的性质:

  
  (一)人力资本财产权的排他性。排他性是指企业员工对其拥有的人力资本所具有的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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