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转型时期中国公民宪政意识的实证研究

转型时期中国公民宪政意识的实证研究



——从公民宪政意识看宪政建设的渐进性

The Empirical Research to the constitutional awareness of Chinese citizens during the period of transformation



——The progressive co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in China in respect of the awareness of Chinese citizens

王圭宇


【摘要】自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政治民主和法治建设等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宪法学理论研究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对于公民宪政意识的研究却显得比较薄弱,尤其是对于公民宪政意识问题的实证研究、定量分析,更是寥寥无几、近乎空白。正是基于这种状况,组织关于公民宪政意识问卷调查与现场访谈,通过这种实证研究,不仅为我们定量分析公民的宪政意识提供了第一手的实证材料,而且也为我们准确评估我国宪政建设的状况提供了客观依据,从而也为我们进一步思考中国宪政建设的对策问题提供了经验性支持。
【关键词】公民;宪政意识;实证研究;宪政建设;渐进性
【全文】
  
  一、引言

  
  宪政意识属于法律意识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及其民众对宪法与法治的基本看法和态度,是法律意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公民的宪政意识是推动宪法实施和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重要精神力量,是衡量国家法治建设成就的重要标准,也是宪法学实证研究的重要课题。[①]然而,对于何谓宪政意识的问题,理论上则有不同的认识,呈现出不同的观点。[②]笔者认为,宪政意识就是指人们关于宪政的思维、观念(点)和知识,对宪政的态度、评判和预期,以及由文化传统积淀而成的宪政心理等的统称。可以说,宪政意识是对宪政本身的理性认知和文化抽象。一方面,宪政意识是一种主观性认知和评判,相对于客观运作的宪政实践而言,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对宪政活动有反作用,可以促进宪法创制、宪法实施以及民主政治建设。[③]另一方面,宪政意识的形成有赖于特定历史时期和文化条件下的宪政实践,是人们对这一时期和条件下对历史上或者现实中宪政实践状况的总结。宪政意识的主体是具体生活在一定社会关系当中的人(既包括个体意义上的人,也包括群体意义上的人),而不同时代的人由于其所处的历史阶段不同,宪政活动内容不同,因此所形成的宪政意识也不同。[④]从内容上来看,宪政意识主要包括人民主权意识、人权保障意识、宪法至上意识、有限政府意识等诸多方面。

  
  二、样本设定与方法选择

  
  公民的宪政意识与宪政建设具有极其密切的关联,其强固程度直接影响到一国的宪政建设进程;同时,公民宪政意识的状况,也深刻地反映出一国宪政建设的真实状况。在这个意义上,宪政理论的探讨固然重要,然而宪政意识问题的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对公民宪政意识的研究,一方面可以促成宪政理论向公民宪政意识的转化,成为社会大众的精神食粮;另一方面又能及时地反馈宪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不足以便及时加以矫正。可以说,“宪政意识是宪政制度的重要前提和基础”[⑤]具体说来,宪政意识与宪政建设之间的关系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宪政意识是实行宪政的基础;(2)宪政意识是宪政模式的构造与变迁的前提。(3)宪政意识制约着国家的宪政状态和宪政水平。[⑥]

  
  自1982年宪法颁行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和政治进程都有了长足的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法治事业和宪政建设也日臻完善。与此相伴,宪法学理论的研究同样取得了巨大的进步,然而对于公民宪政意识的研究似乎显得比较薄弱,尤其是关于公民宪政意识问题的实证研究、定量分析,更是寥寥无几、近乎空白。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为了客观地把握我国公民的宪政意识水平,了解我国公民对于宪政问题的认知和评判,我们组织了关于公民宪政意识的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不仅为我们定量分析公民的宪政意识提供了第一手的实证材料,而且也为我们准确评估我国宪政建设的真实状况提供了客观依据。

  
  关于本次的调研,我们主要是采取发放和填充调查问卷的方式,附带地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现场访谈与交流。我们的调查自2005年2月开始,持续到2006年2月底结束,历时1年。总共收回有效调查问卷445份。本次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主要是由我们(老师和研究生)亲自完成的,极少部分由朋友协助调查完成。为保证我们本次调查的真实性、严谨性与科学性,我们对本次调查进行了周密的安排,从调查问卷的设计到调研的实际展开,都力求做到真实、客观、科学。为此,我们的调研严格地遵循了以下几点要求:[⑦]

  
  1.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被调查者的认知与态度,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尽量做到文字浅显易懂,用语简洁清晰、通俗易懂。而且,尽量保证问卷中问题的“中立性”,避免掺入我们的主观看法与认识偏向。

  
  2.为了使被调查者能够发表自己真实的观点或看法,本次调查采用不记名的方式进行。被调查者只需在我们预先所设计的几种可能性答案中进行选择即可。另外,在每份调查问卷的后面还留出空白,供被调查者表达自己的其他意见。

  
  3.为了使我们的样本选择具有充分的可信性与科学性,我们对被调查对象进行了分类,按照其职业的不同分别进行调研,从而保证了本次调研的真实性、可靠性与代表性(参见下表):

  


  
公民宪政意识调查职业构成统计表(共计445人)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职业[1]

  
所占人数(人)

  
所占百分比(%)

  
企业公司职工

  
72

  
16.18%

  
在校大学生

  
100

  
22.47%

  
个体营业者

  
60

  
13.48%

  
法律工作者

  
50

  
11.24%

  
党政机关人员

  
60

  
13.48%

  
事业单位人员

  
53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