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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服务民事审判工作之构想

  
  3、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按照法院预防和处理突发性事件预案,切实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中发性的集体性上访、群体性阻碍民事审判以及暴力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主要措施有:落实部门领导责任制、建立重大案件预案制、建立矛盾排查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制、落实及时报告制等规章制度,尽可能地把矛盾发现得早、处置得了,维护审判工作和法院办公的正常秩序,切实减少诉讼中当事人的对抗情绪,疏导化解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三)强化基础,提高素质,增强执法水平

  
  当前民事审判工作需要司法警察的积极参与和服务,这就离不开法院各级领导对该项引起高度重视和支持,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增强为民事审判工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司法警察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在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司法警察在服务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司法警察自觉服务民事审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级领导要重视司法警察的队伍建设,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各司法警察认清当前自身所面临的形势和审判工作的任务及性质,要有强烈的危机感、责任感和事业心。建立各种组织,健全各项制度,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进一步落实装备。

  
  2、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增强执法能力。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警队伍,一靠教育、二靠管理、三靠训练,达到“向训练要警力,向训练要效率、向训练要质量”。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贯彻实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人民法院的审判领域在不断扩大,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警察也只能不间断在学习、培训,在工作中不断在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才能达到正规化和规范化程度,才能有效地提供一个优质、高效、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3、充实力量,合理化使用警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各地法院的警力都相继出现警力不够,年龄偏大的现象,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利用政法行政编制从多渠道地补充警力,调整现有司法警察的知识结构,逐步实现司法警察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提高整体力量。

  
  综上所述,司法警察在整个民事审判活动中一在庭前,二在庭审中,三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这三个环节上发挥其作用。这就要求司法警察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地参与民事审判活动,与审判人员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才能更好地保障法庭的严肃、庄重;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法院审判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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