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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野下的“整体政府”——弥合府际争议的归一之道

法治视野下的“整体政府”——弥合府际争议的归一之道


On “Overall Governm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egality: the Last Resort to Handle the Disputes Among Governments


蔡英辉


【摘要】我国府际争议随着改革的深入而日益凸显,影响了政府间的协作和合力的发挥,造成了非逆转性内耗并导致国家整体利益受损,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诉求。指出立足于法治精神的整体政府是化解冲突的良策,着眼于塑造政府整体形象,整合共同目标以促进府际协同,鼓励地方政府不断的竞合以整饬力量,优化资源配置以有效服务民众;基于公平正义的宪政视野,重建民众对政府的信心,统合各方力量将府际争议化解于萌芽状态中,最终实现整体协同的服务民众,是众望所归的整合资源和弥合府际争议的正道。
【关键词】法治;整体政府;府际争议;协同;竞合
【全文】
  
  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各级政府基于自身利益诉求展开竞争,其良性竞争可促进国家发展,恶性竞争则阻碍社会进步。在当前游戏规则尚待完善且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的情境下,府际竞争极易嬗变为恶性竞争乃至产生府际争议,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阻碍了政府整体合力的发挥。

  
  府际争议是指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之间相互竞争而产生的冲突和纠纷。其类别有纵向的中央与地方府际争议、中央与政府部门间争议、有统辖关系的地方政府间争议、有隶属关系的政府部门间争议、有上下级关系的地方政府与政府部门间争议;横向的同级政府部门间争议、同级地方政府间争议、同级政府部门与地方政府间争议;互不统辖的地方政府间、政府部门与地方政府间的交叉府际争议等。府际争议早已突破传统的横向、纵向及条块的研究范畴,而呈网络状的交叉蔓延之势。

  
  在府际争议日渐纷繁复杂的境况下,谋求消解府际争议的方略已成为当务之急;立足法治视野下的整体政府可对资源予以整合,在持续的良性互动中谋求彼此协调发展,最终解决府际争议以达到服务民众之成效。本文拟从多维度对遵循法治规律的整体政府在处理府际争议过程中的作用予以阐释。

  
  一、中国府际争议的端倪及成因探源

  
  政府间关系本应是息息相关的,可在实践中,府际协作不尽人意乃至府际争议迭起,增加了行政成本并对政府的合法性构成挑战,故应弥合府际争议,以整合资源进而达到符合法治的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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