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杀我人人网账户之前,亦有博友质问新浪将自己博客直接设置为封杀用户,这是对用户的名誉权损害,所以,想要起诉新浪,我深知,起诉网站封杀网民很可能会成为法律学人的亢奋之举,这样的诉讼往好的方面说,法院会驳回诉求,但还有可能,会直接驳回起诉,说其根本不具备起诉资格,但是,这样的名誉侵权真的不符合起诉标准吗?其实符合,只是在中国式司法语境中,凡是涉及敏感案件,一律不按法律程序走,律师(法律学人)有意或无意给法院施加的压力法院怎能自己承受呢?一个简单的删帖和屏蔽文章本身已经超出了公民言论自由权的界限,在人人网以及其他网站,类似的删帖和屏蔽层出不穷,却很少见那个法院胆敢判决网站侵犯了公民言论自由权。放在人人网封杀我账户一事,我也就只有认命的份,谁让咱说话不长眼,偏偏选择了这样一个审查严格的网站呢?既然人家自己有个敏感词汇表而且还很庞大,那么咱就只有适应的份,别无选择的机会,其实,这就是现阶段中国社会的网络自由尺度,我们除了可以在有限的层面内进行呼吁和抗争之外,别无他种方法。
之前,当我收到人人网解封邮件时,还天真地以为,这是否就是中国网络民主增进的一个表征呢?经过了一年多的网络反腐和问政,官府对网络的审查尺度放宽了,由此人人网接到有关部门的通知,可以将一些曾经被封的还算不太激烈过火的网民账户予以解封,这样,我的账户刚好符合这个标准,所以很顺利的被解封了。只是,我在庆幸之余,却发现网络自由放宽的设想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当我将自己在其他网站刊登的文章刊发于人人网时,依然收到的是文章内容不合适的提示信息,以至于我很难再平抑心中的怒火。在我写出《人人网为什么封杀网民账户?——微博读中国(第十四期)》一文时,我失望的深知,我并不是想彻底改变什么,而且我也改变不了什么,我只是想表明,至少,在愤怒的言辞难以平抑时,其他网站还有我可以说话的平台,至少,也只是至少,在QQ空间将我前述文章评定为未审查通过之文时,我亦应懂得,现阶段的网络中国,只是略微给予民众些许喘气的机会,不致让人窒息就是最大的宽容,而我却求得最大的放松管制,基本,这属于痴人说梦,因为,不管哪个国家都不会放松对网络的管制,但是,唯独在中国,民众不知道到底网络管制的尺度和标准何在?而我们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不断的试错,不断的以自身的探索来探求网络自由的界限。由此,免不了会被屏蔽博文,会被删除文章,会被封杀账户,这些,你可以愤怒,甚至于,你可以义愤填膺般的“漫骂”,但是,你却改变不了什么,你唯一可行而且有效的方式便是,让更多人知晓有这样一些公民——他为什么愤怒,他为什么会被某网站封杀,他为什么因此而怒火难耐,这些,就足够了,本身,当你改变不了什么时,唯一可行的便是努力抗争以求于世人留下点滴记忆,便于国人知晓——原来网站是会封杀网民账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