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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会诚信 新闻媒体要从自身做起

建立社会诚信 新闻媒体要从自身做起


阚敬侠


【全文】
  
  我们知道,诚信,是现代民商法和市民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现代社会,诚信,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法治文明程度的最直接体现,是维持公平交易、社会秩序、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石。而真实,是新闻的基本属性。诚信和真实,是一个法治社会中新闻报道的基本特点。因此,真实的新闻报道对于推动社会诚信意识的确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在推动我国以诚信为基础的现代法治文明的进程中,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可以说居功至伟。他们传播现代民法的诚信观念,褒扬诚信的人和事,揭露和抨击各种各样的欺诈和骗局,推动社会诚信的逐步建立。特别是坚持不懈地揭露和批评严重违反诚信原则的假冒伪劣商品和欺诈性交易,以及违背诚信道德的各种腐败现象,为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人们曾经一度非常相信和期待新闻媒体告诉自己事实和真相,人们为自己的文章、报告、讲话乃至私下闲谈寻找论据的时候,常常会提及,据某某媒体报道。那应当是媒体工作者感到无上光荣和自豪的时刻。这是多么难得的事情!因为他们的话语能够引起社会的共鸣、激荡公众的思想,因为新闻工作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用有价值的真实新闻引导人们和社会,并因此而赢得尊重。

  
  但是,也许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自己没有想到的是,当他们逐渐置身于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时,他们自身也更多、更经常地面临同样的诚信考验。在多媒体竞争的时代,尤其是面临网络媒体的强大优势,为了赢得关注和名声,为了稿费、发行量、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以及广告等经济利益,为了抢时间、抢独家,为了节省采访人力、费用等成本,或者是因为内容海量而来不及仔细推敲,因为轻信第二手资料而不去核实,因为知识、经验不足而牵强附会、推测、编造,一些媒体和新闻工作者有意无意地生产虚假报道,出现了一些凭空捏造的假新闻和因为疏忽造成的失实报道。所以,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有关热点问题的报道,常常给人捉摸不定、今是昨非的感觉。乃至虚假报道成为目前我国新闻业正在重点治理的一个突出问题。这提醒我们的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建立社会诚信,也要从自身做起。

  
  必须看到,虚假报道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虚假报道甚至构成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民事的、行政的、刑事的法律责任。那些凭空捏造的假新闻和严重失实的新闻报道,特别是有关公民名誉、经济政策、司法案件等虚假报道,其直接危害是给当事人及其利益相关方带来很大的困扰甚至不法侵害,给读者、观众、听众、网民带来信息混乱,甚至造成局部的社会震荡。而从长远、全局来看,更是降低了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的公信力,有损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信任关系,对我们国家来之不易的、初步建立起来的社会诚信造成严重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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