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地方政府间的良性互动——从“府际争议”角度考量
地方府际争端的多维考量与地方政府间的良性互动
蔡英辉;周义程
【摘要】地方政府决策自主性的加强是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诉求,然而地方政府间因政绩等原因在资源及其他方面的不良竞争,招致了资源的极大内耗和国家整体利益的严重损害,并对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严峻挑战,亟待优化。改革进程中需要转换思维而非固守陈规,本文从各角度对地方政府际争议的成因进行解析并提出一系列应对策略,旨在更好地协调处理地方政府际争议,以推进地方间良性互动格局的构建。
【关键词】良性互动;府际争端;成因解析;策略选择
【全文】
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地方政府间的权力依赖关系日益彰显。进而言之,地方政府之间必须交换资源,相互协商、彼此信任与通力合作,甚或形成地方政府合作治理的网络,此即地方政府间良性互动的核心要义。然而,地方政府际争议的存在成为地方政府间良性互动的重大阻滞因素。所谓地方政府际争议,是指互不统辖的地方政府之间的争端。其成因是地方政府间产生利益冲突进而产生纠葛的过程。地方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出于维护本部门利益,在行政活动中与其他地方政府掣肘的事件时有发生,具体体现在资源争夺、市场壁垒、跨区域污染等方面,这形成极大的资源内耗。从法约尔跳板原则阐述,及时有效的协调横向府际争端可大大减少行政资源浪费。缘于中央及学界重视,纵向府际关系研究已有遍地开花之势,而对横向府际关系关注不够,学术研究已落后于频繁发生的地方政府际争议;协调地方政府际关系日益紧迫,亟需加强研究。本文从列举案例、分析问题、提出排解策略思路进行阐述并试图改善之,以资对推进地方政府间的良性互动有所助益。
一、问题缘起:地方政府际争议的现实困境
省交界区域、沿江河污染以及资源竞争,是地方政府际争端的主要表现。本段从实证角度列出在实践中存在的地方政府争议。
中国省际边界区域有诸多不稳定因素,除了台湾和海南以外的其他省份都陆地接壤,湖北更是九省通衢,分别与河南、安徽、江西、湖南、重庆、陕西交界;众所周知,省际地区的关系难以协调,仅凭一省之力根本无法解决问题。省交界区域历来是三不管地带,给社会安宁带来威胁,体现在经济纠纷、管辖重叠、治安混乱等方面。行政区域界线不清引发了大量边界争议,1995年附近,省界纠纷已逾千起。[1]这造成了诸多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