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一些县级职教中心专业设置与当地承接的主体产业脱节,不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的需求对专业进行调整,地区间专业设置雷同现象严重,大多数职教中心愿意开设成本低和对实习基地要求不高的专业,与承接的产业对接不紧密。
(四)经费投入不足,师资缺乏
地方政府对职教中心重视程度不够,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在政绩观的影响下,地方政府动辄拿出数十万元奖励那些考取北大、清华的学生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而对于县级职教中心的教学设施、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的投入却严重不足。县级职教经费投入不足、经费来源缺乏制度保障,严重阻碍了人才的培养和职业教育的发展。
同时县级职教师资缺乏则是县级职教中心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专业课教师数量不足,且与所授课和所学专业不对口,专业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不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基本没有形成,兼职教师数量较少,管理很不规范;教师参与继续教育机会少,层次低,培训形式单一,培训内容与 教育教学实际脱节,一味追求学历达标,忽视提高实际能力。
四、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思考
在承接产业转移和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对于应用型人才尤其是“蓝领”工人需求迫切,因而江西提出了发展职业教育要坚持“三个立足、三个对接、三个抓手”的基本思路。其中:“三个立足”,即立足本省、立足工业园区、立足支柱产业发展职业教育;“三个对接”,即学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市场对应、校长与厂长对话;“三个抓手”,即抓对接机制,抓组建职教集团,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基础能力等方面的建设。而大力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有之路。鉴于县级职业教育中心面临的主要困境,我们试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希望对促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发展和更好的承接产业转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所裨益。
(一)完善法律制度,实行法治职教
职业教育的法治化是当今世界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从19世纪60年代西方各国开始发展职业教育以来,职业教育法制化就与之相伴而生,职业教育的每次重大进展或重大变革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和提供保证,如德国、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等地区职业教育之所以能够持续发展并发挥重要作用,关键在于法律制度的健全、通畅和落实。而我国职业教育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相关的政策法律衔接性不强,落实度较差。特别是农村职业教育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