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行政强制作为行政法(学)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行为的概念,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相应,作为行政法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冠之以
行政强制法自然理所当然、无可厚非。
【作者简介】
李建科,又名李建东,法学硕士,律师、讲师。
【注释】胡建淼著:《行政强制》,——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版,第2页。
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05年5月11日修改稿,该稿在第二条对行政强制定义。
杨海坤、黄学贤:《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4月版,导论第4页
前引,第2——5页。
参见:应松年,在1999年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上的“主题演讲”,载杨小君、王周户主编:《行政强制与行政程序法研究——1999年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实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页。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普通法》,转引自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1——253页。
前引,第127页。
周永坤著:《法理学》,_——2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3月,第127页。
前引,第210页。
参见:张文显,《法理学》,_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001重印),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第70页。
参见:寇志新,《民法学》,陕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6月第1版,第15——19页。
杨海坤:《跨入21世纪的中国行政法学》,_——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0年5月(2003年6月重印),第416页。
此两概念本在不同的标准下划分得出,在此表示相同的含义。
城仲模:《行政法之基础理论》,(台湾)三民书局,1998年版,第190页,转引自:杨小君、王周户编,《行政强制和行政程序研究——1999年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实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第181页。
杨小君、王周户编,《行政强制和行政程序研究——1999年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实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第181页。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即时强制行政强制行为
参见前引,第185——186页。
参见:陈新民,《行政法学总论》,(台湾)三民书局,1985年版,第315页;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169页以下;马洛辛等,《苏维埃行政法》,群众出版社1983年办第187页以下;张尚卓(上是族,下是鸟,用同音字代之),《行政法教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74页。
前引,第185页。
参见前引;应松年,《行政行为法》,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63页。
参见:(日)室井力书,《日本现代行政法》,第136页;陈新民,《行政法学总论》,第305页;贾苑生等,《行政强制执行概论》,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2页;胡建淼,《试论行政强制执行》,载《法学研究》,1988年第一期。
前引,第186页。
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逻辑教研室编,《形式逻辑》(修订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7月第2版(1989年2月第14次印),第70页。
参见前引,第417页。
参见前引,第194页,见朱新力、余军,《论行政强制措施的合理定位》,第203页。
朱景文;《法理学研究》(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627页。
马克斯·韦伯著,林荣远译:《经济与社会》上卷,5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张文显:《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001重印)。47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16、1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张文显:《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001重印)。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