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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炸伤车,保险公司不能一概拒赔

鞭炮炸伤车,保险公司不能一概拒赔


麻增伟


【摘要】随着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损害事故的不断增加,近来有不少媒体针对车辆被鞭炮炸伤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做了不少报道。但这些报道,基本上都是按照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人员的分析和保险条款的硬性规定来报道的,难免在一定程度上误导车主,给车主造成“鞭炮炸伤车,车辆损失险”绝对不赔的错误认识。笔者认为,鞭炮炸伤车辆后,保险公司能否拒赔,要分析个案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认定。
【关键词】鞭炮炸伤车;玻璃单独破碎;划痕
【全文】
  
  时值春节和元宵佳节,按照中国人的传统,应该是鞭炮声声,辞旧迎新。所以很多人都喜欢在春节和元宵佳节,燃放烟花爆竹,以增添喜庆气氛,预祝来年的好兆头。但燃放烟花爆竹毕竟还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燃放不慎,就可能给自己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

  
  随着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损害事故的不断增加,近来有不少媒体针对车辆被鞭炮炸伤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做了不少报道。但这些报道,基本上都是按照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人员的分析和保险条款的硬性规定来报道的,难免在一定程度上误导车主,给车主造成“鞭炮炸伤车,车辆损失险”绝对不赔的错误认识。笔者认为,鞭炮炸伤车辆后,保险公司能否拒赔,要分析个案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认定。

  
  鞭炮炸伤车辆时,涉及到理赔的保险种类,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一般而言,根据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车辆损失险属于基本险,玻璃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属于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车辆损失险条款中一般都明确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二) 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独损坏;(三)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也就是说,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对于玻璃单独破碎和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造成的损害,是属于车辆损失险的免责事由,是需要通过投保玻璃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两种附加险来保障的,车辆损失险是不负责赔偿的。尽管爆炸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但如果燃放烟花爆竹仅造成玻璃单独破碎或车身划痕的,若车主仅投保车辆损失险,而未投保玻璃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的,根据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但保险条款作为格式条款,是保险公司单方拟定并反复使用的,其主要内容并未与被保险人进行过协商,且保险条款中存在大量的保险专业术语,被保险人作为非保险专业人士,自身很难理解保险条款的含义和内容。所以,我国保险法和合同法为了平衡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地位,要求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的内容,应向被保险人履行严格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否则,该免责条款对被保险人就是无效的,出现免责事由时,保险公司也是应当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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