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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及其解决

  
  四、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破解

  
  破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局,需要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单纯指望人民法院不断提高对办案法官的各项要求,单纯对办案法官个体进行自身挖潜,不创造宽松的外部工作环境和增大对司法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犹如竭泽而渔,就会进一步加大法官的工作负担、身心压力,严重影响法官的身心健康并挫伤其工作积极性;同时,如果单纯依靠加人增薪,不创新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地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则也很难奏效。

  
  (一)首先,除了要不断提高法官素质,加强法官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类型案件纠纷的司法能力外,要立足自身对症下药,改革传统司法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法官政治经济待遇,从创新管理机制入手,整合审判资源,在严格依法的基础上,科学配置审判职权,实现“千斤重担众人担”,避免忙闲不均的现象,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审判效率,从而应对案件的大量涌入,也促进了司法公正。

  
  一是尽快建立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建立职业化法官制度,加强法官准入门槛,提高法官素质,提高职业法官政治经济待遇,采取和落实一系列有优待警措施,[11]法官职业尊荣感安全感不强,法官职业吸引力不足,进而造成法官要求提前退休、调离,形成法官断层流失的局面。法官的高要求高付出与低待遇高压力高风险的矛盾,法官职业安全感不强,吸引力不足,这才是造成法官断层和流失的关键问题。当前,应严格落实《法官法》关于法官职业保障、提高法官待遇等规定,积极而大胆地改革对法官不公平的制度,尽快建立法官职业保障机制和改革错案认定及追究制度,推进完善上下级法院法官流动升迁机制,切实破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局,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进司法改革的进步和法治国家的进程,也才能让迫于工作压力而无奈选择自杀谢世的刘立明法官,让法院系统很多累倒在审判台上的法官比如李红森、谭彦等的灵魂得以安息![12]使法官职业专业化、体面化、尊荣化,真正实用人才,真正留得住人才,而不致使法官流失。同时,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增加临时聘用人员数量。在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审判模式中,法官助理没有法官的裁判权,也不应将其等同于书记员使用,“辅助性”应成为法官助理工作的主要标准,实现审判业务与审判事务相分离,逐步使法官从纷繁复杂的审判辅助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上级各部门要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综合性事务性工作,以便让基层法院集中更多的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适当增加基层法院的事业编制,用于招聘法官助手和临时聘用制人员,提高工资待遇,保障人才队伍的稳定性。

  
  二是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压缩行政后勤人员和行政开支,树立以审判为重心的理念,向审判和执行一线倾斜人力、物力、财力。

  
  三是要深化审判方式改革,通过改革审判方式和案件审理方式,借助科技手段和其它辅助手段等一系列综合措施,减轻办案压力,提高工作效率。[13]要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建立小额审判法庭,快速解决纠纷,让一些法律关系比较简单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要加大科技投入,完善自动化办公、办案设施,向科技要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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