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一些考评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值得商榷和探讨。当前社会矛盾突出,亟待人民法院化解,但司法的行政化格局,使得上级法院惯于把许多矛盾层层下交,最后都累积到基层。比如不断针对基层、针对办案法官的各种学习教育整顿活动、会议,不少流于形式,为学习而学习,为开会而开会,为总结而总结,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毫无实质意义,却严重挤压了业务庭法官的办案精力与时间;比如各种审判绩效考评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包括信访申诉率、调撤率、上诉率、发改率、一票否决等等,科学性合理性上有待商榷,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审判规律,不符合基层实际,同时制约了基层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和审判效率的提高。
3、付出与回报的不对等乃至严重倒挂,林林种种,导致了许多基层法院尤其内陆、西部地区的法院法官流失、断层的局面,加剧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超额的工作量与超负荷的身心压力,并未相应带来基层法院法官政治与经济上的地位、待遇的同步提升,不同地域、层级的法官待遇也有较大差别。许多基层法院尤其内陆、西部地区的法院法官工资收入不过一二千元,面对不断攀高的物价,根本不足以养家糊口;很多基层法官从事审判工作数十年,其“行政级别”不过是个小科员,政治地位卑微。而当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当把对法官的管理参照法官所在地域的行政公务员进行考核时,法官作为居中裁判的司法者,本应独立依法办案,但头上有那么多婆婆妈妈管着,欠缺独立人格,加上只有法官这一审判职务而无“一官半职”这一行政级别、行政职务,这些无疑都会挫伤大量普通法官的工作积极性。非但如此,有时候,作为化解社会尖锐矛盾的法官,作为直面矛盾对立双方当事人的法官,无论其案件裁判是否公正,总难以做到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一些当事人在失去理性的情况下往往会将仇视报复情绪转嫁到办案法官身上,一些地方爆出的枪杀、炸伤法官等恶性事件,[7]凸显了办案法官的职业风险,有人甚至将法官职业归入高风险行业。付出与回报的不对等乃至严重倒挂,严重挫伤了基层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人生苦短,如果现实离理想越来越远,法官就可能会抛却理想,急于到现实中去获得补偿,有不少法官谋求转行,比如晋升更快政治上更有发展前途的政府部门,还有经济收入远比法官多得多的律师行业。还有不少法官索性消极度日,这时如果不是打算利用职权捞实惠的话,那就只有本份点儿盼着退休了,踏踏实实地呼吸自由的空气,那有多爽!于是,人到中年、四十余岁即有一种等待退休的心态。[8]据《法制日报》4月29日报道,因为案件激增编制未增工作压力大,西安有法官要求提前退休,从2008年至今,西安中院已经有6名法官因为身体原因要求提前退休或调走,今年又有两名中年法官要求提前退休。“他们不提任何要求,只是想休息,因为实在无法承受如此大的工作量和心理压力。这在一些部门几乎是不可想象的。”[9]法官的高要求与低待遇,付出与回报严重倒挂,法官职业吸引力不高是引起法官流失与断层的关键原因,一方面促使通过司法考试的大学生多数不愿当法官,而选择去做能轻松挣钱的律师;另一方面通过司考的职业法官也纷纷跳槽做律师去。从而不断加剧法官的流失与断层。[10]林林种种,导致了许多基层法院尤其内陆、西部地区的法院法官不断出走流失的局面,以致一些地方基层法院出现“法官断层、年龄老化、人员缺编、人员流失、素质降低”的现象,造成法官“青黄不接’,不但导致办案法官“人少”的局面,甚至还形成了“法官荒”,令人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