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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及其解决

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及其解决


符向军


【摘要】当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已成不争事实,并引起社会各界包括司法高层、人大代表的关注与重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弊端是明显的,不但严重影响基层法官的身心健康,还不利于社会矛盾的真正化解,有损司法的权威与公信。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本质上是个社会问题,导致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困境的因素很多,是内外因结合的结果。破解这一困境要综合施治,对症下药,要改革创新司法体制、机制,要从基层法院内部改革着手,要建立完善非诉解决纠纷机制,并紧紧依靠党委、人大、社会支持,同时尝试立法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适当增加一些强制性或者前置性诉讼外纠纷解决程序,同时要将法治宣传落到实处,引导公民正确合理地行使诉权。
【关键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成因;解决
【全文】
  
  当前,人民法院尤其基层法院广泛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作为不争的事实,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并引起社会各界包括司法高层、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与重视。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法院所作工作报告都有关于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内容的阐述,希望引起全社会的关注重视并得以解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会员们也都纷纷直陈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弊端并向两会提交议案、提案,并在各种场合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建言献策。比如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曾在2009年3月的全国两会最高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08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案件数是1978年的19.5倍,在数量大幅增长的同时,案件类型更加多样,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日趋突出;一些法院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基层法院办案经费短缺、人才流失、法官断层等现象依然存在。”对此,全国人大代表们十分关切,纷纷把脉法院“案多人少综合征”,并开出“药方”。[1]

  
  一、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思想观念日益更新活跃,利益诉求多样化,价值观念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发化,加上“五五”普法的深入,人们法制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法律维权的意愿日益明显,司法需求与日俱增。长久以来,人民法院被看成是社会矛盾的“泄洪口”、“灭火器”,而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正义的化身。[2]社会上化解不了的大量矛盾冲突以各种诉讼案件的形式涌入人民法院。尤其近年来,随着诉讼门槛的不断降低,诉讼费用的大幅下调,人民法院对社会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力度的进一步加强,法院受理案件数急剧增加,而受前两年金融危机影响,各种欠款、劳务、建设工程、破产纠纷案件更是大量涌入法院,[3]形成“诉讼爆炸”格局,人民法院尤其是承担法院系统80%案件审判工作量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逐年递增、攀高,乃至迅速飙升,但基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数量并未随之相应增加,法官人均办案数量越来越多,“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导致许多法官平均每天就要办将近2个案子,广东东莞某法庭法官年人均审结1000余件案件,几乎成了“办案机器”。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所指出的,许多中级法院、基层法院的法官因为忙于办案而没有双休日,且夜以继日,“五加二”、“白加黑”现象是法官群体的生动写照。[4]目前,很多基层一线法官审判工作压力日益加大,工作中“白加黑”、“五加二”的现象愈益突出,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基层办案法院人均办案数早已突破百件,年均办案200件、300已属平常,法官年均办案超400件、500件也不稀奇。比如早在200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全国十佳人民法庭”评选活动中,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长城法庭以总分数第一的成绩荣登“十佳”榜首。当时长城法庭每年受理的案件就都在千件以上,5名审判员人年均结案200余件,这就意味着她们每人必须以日结一案的速度才能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送达、证据交换、开庭前准备、庭审、制作法律文书、执行……这些周而复始而又不可或缺的工作每天都让她们“两眼一睁,忙到熄灯”。[5]再以笔者所在的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为例,多年来民事审判业务部门(民一庭、农村法庭)法官的年人均办案数都在200件以上,基本一个工作日就要审结一个案件。种种迹象都表明,俨然成为“办案机器”的基层法院一线法官,工作压力、心理压力陡增,不堪重负,严重影响了基层法院办案法官的身心健康。从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绝对数量与审理案件的法官人员数量的比例看,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且呈愈演愈烈之势,亟待走出困局,正如今年9月28日最高法院副院长南英在到江苏无锡江阴市人民法院调研时所说: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亟需解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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