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Gustav Radbruch,1878~1949年), 德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家,新康德主义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1878年11月21日,拉德布鲁赫出生于德国北部城市吕贝克的一个商人家庭。1884年,进入布塞纽斯博士文科中学预科班上学。1892-1898年,在卡塔琳娜文科中学学习。1898年,在慕尼黑大学学习。1898--1901年,先后在莱比锡大学和柏林大学学习。1901年,获法院候补司法官资格。1901-1902年,在吕贝克任候补司法官。1902年,获博士学位。1903年12月,在海德堡大学任教授。1907年9月,与琳娜·格茨结婚(1908年离婚)。同年当选海德堡市行政委员会的民主委员。1910-1914年,担任海德堡市行政委员会委员长及孤儿事务委员会成员。1914年3月,在柯尼斯堡大学任教。1915年应征担任红十字会志愿兵。同年11月9日,拉德布鲁赫与柳迪娅·申克结婚。1915年-1918年,服兵役。1919年,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1919年10月,任基尔大学教授。1920~1923年,作为社会民主党人,曾两次出任德国司法部长。此后几年往返于仕途与教授席位之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受到纳粹政权的迫害,被纳粹解除公职。1945年9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再次在海德堡大学任教,并担任海德堡大学法学院院长。1948年7月,告别(教坛)演讲,重新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因其卓越的学术影响入选海德堡科学院,同时被海德堡大学和哥廷根大学授予名誉博士学位。1949年11月21日,拉德布鲁赫突发心肌梗塞,11月23日在海德堡逝世,享年71岁。
〔主要作品〕
拉德布鲁赫一生著述甚丰,主要著作有:《法学导论》、《法哲学》、《论法的宗教哲学》、《论堕胎》、《德意志通用刑法典草案》、《法理念的难题》、《共和国的义务论》、《法律上的人》、《论犯罪学体系》《法哲学和法律实务》、《法西斯主义
刑法》、《英国法的精神》;《法律的不法与超法律的法》、《法律与法权》、《社会主义的文化理论》等等。
〔主要思想〕
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以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哲学作为思想基础,提出了一种相对主义法学。拉德布鲁赫的法哲学是一个论题广泛的开放体系,他不仅研究了现实与价值、法的概念、法与道德、法与习俗、法的目的、法的效力等传统法哲学课题,而且还讨论了法的历史哲学、法的宗教哲学、法律人的心理学、法美学、法学逻辑以及公法与私法、人格、所有权、契约、婚姻、继承权、
刑法、死刑、赦免、诉讼、法治国、教会法、国际法、战争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