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惩处力度。
要抓住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对突出的商业贿赂现象依法进行专项重点治理。针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建筑、电信、金融等热点领域和部门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依法进行专项重点治理。要进一步加大对商业贿赂的经济处罚力度,以增加商业贿赂的违法成本,进而从经济上阻断商业贿赂行为的滋生。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经营单位对其下属单位或个人进行商业贿赂监管失察所应承担的经济、行政乃至刑事责任,进而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要加大刑罚打击力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该判的就判,该杀的坚决杀,要毫不姑息。这样才能狠煞商业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也给那些正在和想要逾越雷池的人以警示。要他们真正懂得什么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五、加快道德教育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广泛开展商业道德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市场主体树立自律意识,推动合法自愿、等价有偿和廉洁经营等观念深入人心,使崇尚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成为人们参与商业活动的共识,使各类市场行为主体充分认识到诚信建设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促进各商业主体加强商业自律,更加自觉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杜绝商业贿赂、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高度重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防治商业贿赂等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方针政策。今年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
刑法草案的修改传达的也正是国家重拳整治商业环境的信号。中央已决定在2006年联合18个部委对商业贿赂进行专项治理,力争建立清廉的市场经济次序。
纵然这些是远远不够的,但中央的做法足已使我们看到国家领导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决心。我们检察机关一定要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彻底与有商业贿赂行为的腐败分子决裂。要严厉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获一起,决不手软。要秉公执法,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腐败分子。我们要敢于做国家的天条令剑,哪有商业贿赂行为,这把正义之剑就会出现在哪,代表国家和人民将他们消灭。
我们要坚定,不拔掉商业贿赂这颗扩散的毒瘤,决不班师的决心。我们要团结各部门的力量,全身性投入到这场战役当中。我们不光要打赢这场仗,而且要打一场漂亮仗,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惟有这样,社会风气才能得到进化;惟有这样社会主义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