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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花纸屑扫与不扫的遐想:如何构建和谐的物管关系?

  
  不容忽视的是,近几年来,物业关系紧张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无论在哪个城市都是存在的:

  
  物管认为业主不交物业费,致使物业服务难以为继,进而降低物业服务水准;业主则认为物管的物业服务质量不佳,进而随意拒交物业费。

  
  而作为协调物管与业主关系的业主委员会,其工作效果又往往不尽如人意。

  
  物管与业主之间,常常变得互不理解,互不信任,难以沟通,甚至形同水火,而且恶性循环。

  
  于是乎,一些反映物业关系紧张的极端事例常常见诸报端:某某物管公司因业主欠缴物业费严重,难以正常开展工作而宣布撤出;某某小区因停车位紧张而发生业主与物管人员斗殴事件;某某小区又发生物管公司被业主“炒鱿鱼”事件,等等,不一而足。

  
  诸多物业纠纷如果未能及时有效地加以化解,最终又会形成诉讼。有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很多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案件数成逐年上升趋势。

  
  而从法院的角度来看,由于物业纠纷案件与整个小区的生活秩序密切相关,很容易产生群体效应,因而法院处理起来必须慎之又慎,为此法院要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

  
  到底如何才能构建和谐的物业关系?

  
  可以肯定的是,法院的一纸裁判,绝对不是实现和谐物业关系的唯一和最佳途径。而且,如果大量的物业纠纷涌入法院,法院将会变得不堪重负。

  
  “解铃还须系铃人”,关键还是在物管和业主双方。

  
  首先,物管和与业主都要真正地诚信履约:

  
  物管要严格按合同办事,提供真实到位的物业服务,而不应偷工减料。

  
  业主则要切实履行交费的义务,而不应凭个人感受随意拒交物业费。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物管和业主要彼此尊重,彼此体谅:

  
  物管要树立真心实意为业主服好务的工作理念,而不要单纯地把业主作为谋取经营利润的“肉鸡”;要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增强自己的职业能力,提升自己的职业形象;发生矛盾时,要积极通过第三方协调解决,不宜两相对抗,一决高低!

  
  业主则对物管人员不要有低人一等的观念和态度;一定要尊重物管人员的劳动,不要以为自己交了物业费就可以为所欲为。试问我们每一个业主,是否真正做到了凡生活垃圾都自觉放入垃圾桶而不是随地乱丢?我们每一个业主,是否对物管人员履行职责的物业管理行为都给予了应有的支持、配合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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