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跨区域作案成为定势。我们侦办的上述几例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犯罪案件中,几乎没有一例是在本地完成作案的,均为跨区域、跨省份的流窜作案,从生产、加工、繁育、包装、销售都是在适宜这些相关环节的地域完成,其目的就是吸引种子需求用户的信用程度。鲁士军等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团伙犯罪案中,原种是从辽宁省引进的,繁育地是内蒙古自治区,销售地是在吉林省,而包装又是在浙江省定做的,各个环节、各个区域都充斥着他们犯罪的成员,互相衔接,一拍即合,最终形成了异地作案模式。
四是犯罪成员具有一定的文化学历。因为种子为特殊产品,有其一定的专业性、技术性,非专业人员难于对其特性、流程、标准等业务熟识,也难于对此产品流向市场的操作,所以从事此类人群犯罪中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成员居多,大多对种子行业的相关技术参数,专业性能,质量要求,等级标准等都能了如指掌,有的还成为种子市场交易过程中的行家里手,也正是凭借相当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化的学识水准顺利的在种子市场竞争中游刃有余。在我们侦办的几例生产销售伪劣种子案中的犯罪成员中几乎无一人无学历,大多均为具有涉农及种子相关专业的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犯罪的成因
造成公主岭市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犯罪高发态势,既有客观因素,又有多方原因掺杂其中所致。
一是特殊的地理位置,种子市场的广泛需求空间为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犯罪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作为农业大市的公主岭市,耕地幅员辽阔,相应种子需求量巨大,同时,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省原种繁殖场、四平市农科所等众多种子生产科研部门都位于该市,种子市场开放后的十余年间,公主岭市各类种业公司已经发展到上百家,相应种子繁育基地也遍布全市乡村,这样无形中的原种供应、良种繁育、生产加工、商标包装、对外销售各个环节几乎涵盖了种子市场的全过程,各个环节相应都形成了一定份额的市场经济圈,每到种子销售旺季,全国各地的种子经销商云集于此,各类种子的供需差异、价格差异、品种差异都吸引了无数的人群投身到这个市场经济圈中,如此繁杂的客观环境,难于抑制各类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犯罪案件的。
二是巨额经济利润、优良的品牌效应,吸引着一些不法商贩铤而走险。由于地域的差异,个别种子从生产到销售,从此地到彼地,从此品种到彼品种,存在一定的价差,本属正常,但是经过众多中间商的无序参与与激烈竞争,使种子的价格秩序脱离了正常的轨道。面对其中的巨额经济利益诱惑,加之当地吉林省农业科学院一些知名种子品牌的效应诱惑力,例如吉林省农业高新技术公司生产的吉单27玉米品种已申请注册成为国家专利局知识产权保护品种,围绕该知名品种,为数不少的人想方设法依托此品牌投机钻营,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获取巨额经济利润而不择手段,将此品种充当彼品种,劣品种充当好品种,假品种充当真品种以及私繁滥制等各类侵犯商标所有权、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生产销售伪劣种子、非法经营等各类相关联的经济犯罪衍生出来。其终极目标都是同样的,即为了攫取巨额利润,而公主岭市本身种业公司就达一百余家,外地进入公主岭市从事此项活动的中介人无计其数。在这种激烈的、无序的市场竞争中,一些人难抵巨额经济诱惑,围绕生产销售伪劣种子而发生的犯罪现象比比皆是,从而致使公主岭市此类犯罪的猖獗和泛滥。